國姓竊明

第10章 私闖民宅,當場擊斃[第1頁/共5頁]

“昨日我家少爺跟董小娘子立契時已經約明,董家欠彆的借主的錢,我家少爺自會為她還的!你們再敢往裡衝,便是私闖民宅、欲圖行凶!”

蔡取信腦筋一熱:“胡扯!董家繡莊欠了好多家銀子,怎能由著你們耍詐、欺瞞少女乘人之危!給我上,把這宅子先奪返來還給董娘子!要分宅也得調集了全數借主公議纔是!”

張學曾確認身份以後,倒也冇難堪顧炎武,因為他聽過顧炎武的學問名聲,也曉得他不是拿錢打官司的職業訟棍,確切是幫朋友忙。

而沈樹人略一考查,也發明本身隻是善於法理,卻不善於引經據典、用儒家大義給法理正名包裝。把本身的法理思路,跟顧炎武的旁征博引連續絡,說不定結果更好,也就承諾了這事兒。

但是,世人還冇感喟完,院子裡俄然異變陡生。

沈樹人有秀才功名在身,以是也不跪,回話前隻是拱手作揖。

厥後,隻因死者過於放肆,率人執仗突出院內,試圖搜尋篡奪董小娘子,我沈家仆人纔出於護主之心,爭鬥中將為首賊徒擊斃。”

前麵追出來的沈家仆人卻不依不饒:“站住!爾等私闖民宅、上門行凶,還希冀走脫不成!”

為首者是個二十來歲的好勇鬥乖戾少,名叫蔡取信,恰是董家本來掌櫃董良的兒子。董良自主流派以後,就讓他兒子們都改回本姓了。

隻因兩邊互不平管,且這申述之人,乃是太倉大戶、戶部承運司沈主事家,上麵便不敢擅專。府君,說句不入耳的,沈主事好歹也是正六品的京官,觸及他們家的事兒,崑山縣還真鎮不住。”

(注:明朝知府正四品、五品的都有,要按府的級彆而定,標準是看稅糧,二十萬石以上的是上等府。姑蘇府的漕糧分攤為五十九萬石,光這一項就三倍於上等府,以是張學曾是正四品。)

因為大門半掩,外人也看不清楚,隻聽得內裡呼喝慘嚎之聲不斷,不一會兒就有七八個頭破血流之輩,狼狽不堪地跌出門外。

“沈林,你身邊之人是何身份?為何上堂?”

門生剋日上門要債,發明董家故主、主母均已亡故,僅餘孤女。門生出於憐憫,也敬其孝道,情願以董家繡莊剩下的屋舍、織機,外加董小娘子將來的勞力為質,就此免除董家債務。

沈樹人的朋友中,讀書最多的便是顧炎武了,他對於律法、曆代經義、春秋決獄也都是有瀏覽的。

與此同時,因為之前相互斥責的遲延,左鄰右舍已經有很多圍觀大眾在看熱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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