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過陰司[第2頁/共2頁]
像如許的人,不但在陽間會死一次,並且到了陽間還要處以極刑。
但是先聲明,我賣豬肉,但是不殺豬。現在殺豬是肉聯公司的事,我們隻是每天到肉聯公司去拉兩片豬肉返來賣罷了。
“那行了,從速的抓歸去交差吧,這大半夜的,我還想睡覺呢!”白無常打著哈欠說道。
“兄弟,你們這吃緊忙忙的到哪兒去呀?是不是又去抓孫悟空呀?嗬嗬~”
我殺他,是因為他犯了罪。但他冒犯的,能夠不但僅是陽間的法律,更首要的是,他能夠冒犯了陽間的律法,簡樸點說就是:天怒人怨鬼不饒!
他倆說著就不由分辯的過來拽我,我本來就喝醉了,身材輕飄飄的,底子有力抵擋,因而隻得跟著他們走了。
以是就算人間的法律臨時懲辦不了你,那麼陽間的律法也不會饒了你,你終歸逃不過我的鬼頭刀。
甚麼?你說賣肉這個行當冇有前程?那你就錯了。人家北大的陸不掀不是也在賣豬肉嗎?你覺得人家真的找不到事情?實在不然。
以是,當你身邊有人俄然暴病身亡的時候,千萬不要覺得那隻是突發事件。因為,死了的那小我,很能夠是被我殺了。
隻是很多時候,你總存在著幸運心機,以為做錯了事,隻要想體例袒護疇昔,便能夠相安無事了。但是正所謂人在做,天在看。任何事情,都逃不過老天爺的法眼。
吃完今後,便能夠醉意昏黃的睡去了。
我笑著說:“兩位大哥,要不然跟我一起睡會兒吧,我正感覺一小我挺孤單的呢,哈哈~”
佛教徒說:這個天下的統統都是有因果的。這句話很對。
對,我就是手拿鬼頭刀,專門履行砍頭極刑的陰司行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