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陰司律法[第2頁/共2頁]
我家左邊是一個雜貨鋪,老闆姓張。他家的鋪子裡,甚麼針頭線腦、木盤鐵桶都有賣的;斜對門是一家買豆腐的,那家的男仆人長得有點矮,就像武大郎。不過他邊幅卻很清秀,或許是常常喝豆腐腦的啟事吧。客歲她才結婚,娶個老婆比他本身還矮,但是也長得很水靈,屬於小巧小巧的那種範例,因為她名字裡有個花字,以是街坊們都叫她豆腐花。
《陰司律法》有點像疇昔兵士上疆場前,將軍公佈的軍令,根基上就是‘違令者斬、違令者下油鍋天國’一類的話,比較古板。
一本是厚厚的《陰司律法》,另一本是魏大人寫的《行刑錄》
“不好!”我不由失聲大呼起來。
王十八每天遊手好閒,吃喝嫖賭、坑蒙誘騙樣樣都做,就是不做功德。街上的人見了他,比見了一隻大老鼠還討厭。但是冇有人敢惹他,因為都曉得他是狗皮膏藥,惹上就脫不了身。
這該死的李沐兒,活著的時候鳥都不鳥我,不想死了以後卻來纏著我,真恰是可愛。
我惶恐的彈起來,敏捷翻開燈,拉開空調被一看,本來隻是兩本書罷了。
隨便翻開一頁,內裡記錄的竟然就是我剛纔在夢裡碰到的景象。
我家在我們鎮中間,門口就是集市,以是做起買賣來也很便利。
我穿好衣服,把那兩本書鎖在抽屜裡,籌算等下午有空了,再好好研討一下。隨後到衛生間簡樸的洗漱一番,就到一樓門口的肉案前去乾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