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鄉迷途

第六回 通靈報紙(一)[第2頁/共5頁]

比及字完成的一頃刻,穆翊立即讀道:“二零一六年,十仲春二十三日,23點59分,地點:馬家坡方向國道。這裡將會產生一場車禍,如果有人能夠看到這段筆墨,請立即前去禁止。如果冇有人看到的話,這就是我最後的留言了,請幫手轉告燕氏個人CEO,我的父親燕輝鎮,女兒很幸運會有您這麼巨大的父親,女兒死而無憾――燕婧雯遺言。”

穆翊自言自語道。

穆翊揹著行囊回到了之前的鬼莫來旅店,與明天所見的景象相去甚遠――掛牌已經泛黃髮舊,旅店外灰塵遍及,不管如何看都像是好久無人打掃一樣。五位帶著灰色大簷帽的差人圍在旅店門口,不斷地扣問過往職員。

那是一張照片,彷彿是在大學門口照的,照片內裡站著一名敬愛女孩兒。她披垂著烏黑亮麗的長髮,麵龐如瑞雪普通珍白;有著一張敬愛的天使麵孔,小巧的粉嫩的鼻梁中間印著一顆美人痣;做著一副撒嬌的模樣,擺著剪刀手依偎在一個陌生的男人的身邊。

穆翊對這些東西冇有興趣,他重新挑選了正規一家旅店,包了個小時房,籌辦清算一下,傍晚時分前去迷霧嶺。

時候推移到了中午,穆翊起家,將行囊提了過來,翻開,查抄是否有遺漏的東西。翻著翻著昨晚那本陳舊的日記本掉了出來,日記本落地散開的一刹時,扉頁夾著的一張舊的報紙滑落在了地上。穆翊趕緊拾起,翻開了。

“他是陰魂不散,錯將女老闆當作殺人凶手了。”

“警官,您有所不知啊,二十年前,有個小男孩,就是住在這裡的。這兒本來一家三口,日子過得貧困得誌的,他的爸爸是在忍不住了,出去南下打工,留下孤兒寡母。這一走可真是杳無訊息啊,他的媽媽再也對峙不住了,終究把這裡賣了帶著錢款跑了,走之前,說是甚麼丈夫都不管這個家了,要這個家有甚麼用?當年的公安局看著留下來的樂樂太小,冇人照顧,深思著就把他寄養到福利院內裡,誰曉得這孩子三天兩端地就從那邊跑返來,”

“山貓?”

穆翊嘲笑一聲,怪不得走的時候總感覺少點甚麼,這山貓也是粗枝大葉,冇有照片又何談去找人呢?

106李天奇107李蘭蘭

芮芮的病情不曉得如何樣了,穆翊又想起了本身敬愛寶貝女兒的臉,因而,他摸出了手機。

一九九七年仲春七日,乾縣警方顛末調查後發明,多數屍身是被煙霧嗆死,另有一部分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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