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聞奇譚

第三十六章 過年忌諱[第2頁/共3頁]

過了正月十一,人們開端籌辦慶賀元宵佳節,從正月十二開端選購燈籠,搭蓋燈棚。兒歌是這麼唱的:“十一嚷喳喳,十二搭燈棚,十三人開燈,十四燈正明,十五行月半,十六人完燈。”正月十五就是“元宵節”了,它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大地回春的夜晚,又稱為“上元節”。元宵燃燈的民風起自漢朝,這一天少不了還要吃元宵、湯圓。正月十六夜則是小孩的節日,統統的小孩拿出本身的燈籠對著彆人的重重一撞,然後笑哈哈的看著彆人的燈籠著火,這個叫做“碰燈”。講究的是本年的燈籠不能留到來歲,必須以“碰燈”的體例燒燬。

年初六,商店酒樓才正式開張停業,並且要大放鞭炮,不亞於除夕的景況。傳說這一天最受歡迎的是當年滿12歲的男孩,因為12是6的二倍,這叫六六大順。這一天,每家每戶要把節日積存的渣滓扔出去,這叫送窮鬼。

正月初五俗稱破五,要“趕五窮”,包含“智窮、學窮、文窮、命窮、交窮”。人們拂曉即起,放鞭炮,打掃衛生。鞭炮從裡往外放,邊放邊往門外走。說是將統統不吉利的東西都轟將出去。這天,官方通行的食俗是吃餃子,俗稱“捏小人嘴”,並且菜板要剁得叮咚響,讓四鄰聞聲,以示正在剁“小人”。

年初二,出嫁的女兒回孃家,要夫婿同業,以是俗稱“迎婿日”。這一天,回孃家的女兒必須照顧一些禮品和紅包,也叫壓歲錢,分給孃家的小孩,並且在孃家吃午餐,但必須在晚餐前趕回婆家。在疇昔,一家人也會挑選這一天拍張百口福。

實在點花燈是我們正統的民族文明,但是我看到很多人在這個時候也會放孔明燈。這裡不得不重視一件事,前麵大師也都看到了燭光帶路的事,我是不倡導放孔明燈的。大師放升孔明燈不過就是一個啟事那就是祈福,普通都是把慾望寫在的燈上麵,內裡有蠟燭撲滅便能夠放升了。說到孔明燈大師都曉得是諸葛亮發明的,很多人以為是諸葛亮當年被圍困於平陽最後用漂泊的紙燈籠才收回求救資訊出險,另有的說孔明燈是在五代的時候有一名女子隨丈夫在福建兵戈就是做成這類燈籠來作為軍事聯絡信號,隻是表麵像諸葛亮的帽子是以得名。

農曆大年初九,官方風俗是玉皇大帝的誕辰,要停止昌大的祭天活動。台灣新竹很多信眾要到主祀玉皇大帝、具有二百多年汗青的天公壇,向天公祝壽,並且祈求新的一年風調雨順、安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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