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罪(全集)

第19章 冒名者死(1)[第1頁/共6頁]

本年26歲的夏晴晴,不但年青靚麗,出入有車,傳聞其父親還是鄰市一名高官,典範的“白富美”,不惹人戀慕纔怪!

冇錯,是她!就是她!

幸虧盧玥機警,連夜逃出。她靠著本身的儘力,勤工儉學,讀完了大學。

她心中更加獵奇,在電腦裡快速登錄本身的郵箱,把這個文檔以附件的情勢發到了本身的事情郵箱。

局辦公室主任科員夏晴晴開著本身那輛紅色東風本田剛駛進構造大院,就吸引了很多戀慕的目光。

蔡副市長是省裡下來的掛職乾部,家眷在省會,他平時跟盧玥住在一起,如膠似漆,隻要雙休日纔回省會阿誰家。

盧玥推了幾下冇有推開,意亂情迷中,兩人悄悄倒在了席夢思床上……

體係剛裝到一半,盧玥桌上的辦公電話響了,她坐到桌子劈麵接電話,電話是局長打來的,估計是有首要事情向她交代,一通電話講了十多分鐘還冇講完。

她畢業四年換了五家單位,彆人都覺得她是“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卻不曉得,她之以是頻繁地換單位,乃至分開故鄉,到另一座陌生的都會事情,美滿是被一小我所逼,這小我就是樓下這個現在名叫“巧雲”的潔淨工。

盧玥穿戴一身淡藍色職業套裝,顯得身材高挑,氣質文雅,雖已年過三十,卻仍然單身。

她昂首看著父親,父親雙鬢不知何時竟已斑白,實在他才方纔四十歲呀。

“好的。”

拐進構造大樓時,恰好遇見管衛生的老鄭,就問:“鄭哥,我們單位甚麼時候換潔淨工了?”

夏晴晴不由得激靈靈打個寒噤,心中一陣絞痛,捂著胸口背靠窗戶,痛苦地蹲在地上。

這位大學同窗是北京人,善於寫詩和寫歌詞,念大學時,常常寫歌給盧玥唱,一來二去,兩人就愛情了。厥後男同窗的家裡嫌棄盧玥冇有北京戶口,兩人是以分離。

盧玥強忍心頭氣憤說:“你想如何樣?我隻是個淺顯公事員,要權冇權,要錢冇錢,你榨不出油水的。”

固然巧雲並冇有跟她正麵牴觸,乃至連話都冇有跟她說過,但白小曼還是從她的眼神裡看出了無儘的痛恨和埋冇的殺機。

五年前,青陽市停止了一場青年歌手大賽,盧玥以其踏實的唱工和風雅得體的舞台表示,博得評委和觀眾分歧好評,獲得冠軍。當時下台給她頒獎的,就是副市長蔡誌忠。

在青陽大旅店見麵以後,兩人一邊用飯一邊話舊,好似又回到無憂無慮的門生期間,不知不覺間多喝了幾杯,都有了微醺之意。男同窗說本身就住在這間旅店,讓她到本身房裡歇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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