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罪(全集)

第11章 旅途迷凶(3)[第1頁/共5頁]

“那是甚麼時候踩上去的?”

歐陽偉看她一眼,說:“因為我不想跟一個雙手感染鮮血的殺人凶手結婚。”

歐陽偉和老蔡、周董心頭一震,久久說不出話來。

歐陽偉他們四小我身上的懷疑,已被警方一一解除。

誰知老蔡卻道:“我、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林月真的不是我殺的。那天早晨,Party結束,分開驢友之家後,我陪著周董往回走了一段路,就跟他分離,去辦我本身的私事了。我包管,我絕冇有殺林月。第二天早上,林月被殺,我怕警方思疑到我頭上,就說本身一向跟周董在一起,並且暗中向他承諾,隻要他不戳穿我,歸去以後,我必然保舉他當上公司財務部副主任。”

而那雙鞋,恰是他在林月被殺現場的血跡上踩上足跡的皮鞋。

小麥接著又說了一句:“哎,你們說會不會是因為她曉得的公司財務奧妙太多,以是被公司――”說到這裡,她以手為刀,朝著本身做了一個抹脖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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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一怔,思疑本身聽錯了:“你說甚麼?為甚麼?”

但是這一次,就在他腳尖順勢鑽進皮鞋的那一刻,他俄然想起了他們在天國寨,林月被殺的那天早晨,他從浴室泡完澡出來,因為找不到拖鞋,一樣也是趿著皮鞋。

“媽的,你如何不早說,害得我們在你身上華侈這麼多時候!”

歐陽偉躊躇一下,最後說:“範隊,我已經曉得誰是殛斃林月的凶手了……”

但一顆心,卻垂垂往冰窟裡沉湎。

“是在我回旅店泡澡的時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個小時裡,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驢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機,將她殺死,再將我的鞋印印在血跡上。因為我走近林月房間的沙發特長機,是在淩晨1點擺佈,這以後再未去過驢友之家,以是警方就認定,這個血足跡是當時留下的。而警剛恰是按照這個血足跡,認定我出來特長機時,林月就已經死了。就是這個血足跡,將本來是在淩晨1點以後被殺的林月的滅亡時候,提早到了淩晨1點之前。而淩晨1點之前,凶手剛好有完整充分的不在現場的證明。這個拿著我的鞋子去殺人的人,不是彆人,就是你。你曉得我每次泡澡起碼需求半個小時,我們當時住的天國旅店間隔林月住的驢友之家,也就十來分鐘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鐘便能夠打來回。剩下的這十五分鐘,已充足你殺死一個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電視機聲音開得很大,為的就是不讓浴室裡的我聽到你出門的動靜。你殺了林月,趕回旅店,躺在床上,假裝看電視時睡著了,竟然一點也冇有引發我的思疑――如果不是那雙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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