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鬼故事

第43章 風流且付笑談中:將相逸事篇 (2)[第1頁/共5頁]

大話歪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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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子不語》

可駭係數:★★★

出處:《承平廣記》

典範溯源

有一次,崇儼外出,遇見一家名流想合葬父母,喪車已出了郊野。崇儼跟上去,對那家的主子說:“你家仆人想合葬二位白叟嗎?”主子說:“是如許的。”崇儼說:“你們挖取棺材時,是不是誤挖了彆人的墳呢?”主子答覆說不成能。崇儼說:“我剛纔見到紫車前麵有位夫人,春秋約五十多歲,是個名家婦女。她前麵有一個鬼,合法丁壯,頭髮希少,衣服陳舊,騰躍著彷彿很欣喜,正跟從著夫人。夫人抽泣著痛斥他說:‘跟我合葬算如何一回事啊?’請你把我的話轉告你家仆人,就說是明正諫這麼說的。”仆人一聽這話,大驚失容,哭著對崇儼說:“我很小時父親就過世了,明天遷墳,是由老仆辦理的,不料會錯到這類境地。”崇儼與他一同來到掘墓之處,讓他挖開靠近西側的處所,根據銘文,公然找到了。因而,仆人拋開彆人的骸骨,將他的父母合葬在一起。

儼在內言事,及人間厭勝最多,備述人丁,故不繁述。

房玄齡、杜如晦微時,嘗自周偕之秦,宿敷水店。適有酒肉,夜深對食。忽見兩黑毛手出於燈下,如有所請,乃各以一炙置手中。有頃複出,若掬,又各斟酒與之,遂不複見。食訖,背燈寢息,至二更,聞街中有連呼王文昂者,忽聞一人應於燈下。呼者乃曰:“正東二十裡,村人有筵神者,酒食甚豐,汝能去否?”對曰:“吾已醉飽於酒肉,有公事,去不得。勞君相召。”呼者曰:“汝整天饑困,何有酒肉?本非吏人,安得公事?何妄言也?”對曰:“吾被累吏差直二相,蒙賜酒肉,故不得去。若常時聞命,即子行吾走矣。”呼者謝而去。

可駭係數:★★

出處:《承平廣記》(出《紀聞》)

崇儼在朝內的故事,在官方傳播很多,以是就未幾說了。

大話歪批

可駭係數:★★★

青州馮中堂家殺一豕,燖去毛鬣,肉內有字,雲:“秦檜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惡,因投諸犬。嗚呼!檜之肉,恐犬亦不當食之矣!

白日見鬼不算,還能驅鬼,人畢竟高“鬼”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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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溯源

典範溯源

異史氏說:“阿瞞(曹操的奶名)的案子,想必改換了幾十個閻王了吧。投畜道、過劍山等各種刑法章程都有,曹操罪過昭彰,量罪用刑並不費難。這個案子幾千年冇法結案,這是為甚麼呢?莫非是臨刑的囚徒為求速死,而閻羅使其求死不得嗎?太奇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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