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縣令,就被女土匪綁了

第27章 二十萬兩[第2頁/共3頁]

“哼哼,林知府,你這話是甚麼意義,想湊趣我們王爺的人,那多如牛毛,王爺命我來,已是給你天大的麵子了。那許知府是如何死的,你難辭其咎吧。”

蠢女人,虎嘰嘰的!

看他如許被動,鐘紅夜也坐下來了,把刀擱在桌上,長歎道:“既然如此,你去官不做不就行了,跟我一起去占山為王,我讓你當二當家。”

“嗬,你收了人家的賄賂,還怕被人曉得麼。林楓,我覺得你能當個清官,為百姓做功德,冇想到你跟那些贓官是一丘之貉!千裡為官隻為財,是不是?我看錯人了,你真讓我噁心!”

“噗!——”

“我這個知府,被總督和寧王兩邊的人節製著,誰都想拉攏我,一個想要我幫著看住銀子,一個想讓我查清銀子的下落,你當我好受麼?”

“哈哈哈,不必了,我就住在衙門裡,為了我的行跡埋冇,我隻在後堂見你,除了你以外,其他人我一概不見。”

“哪兒的話,是給你提個醒。跟了寧王,有你的好處,我可不是空動手來的。”

“威脅我?”

見他收下銀票,八字鬍可算是會心笑了:“哈哈哈,林大人公然是豪傑,王爺曉得後,會很歡暢的。既然我們是本身人了,我也就不瞞著林大人,晚生此來,另有一件事要對林大人講,當然了,晚生是替王爺再傳話。”

林楓也不傻,寧王遠在京師,乾嗎非要拿下燕州呢。

全大乾,比燕州餘裕的處所多的是,剛死了一個許明堂,這處所是是非之地,朝廷遲早要派人下來清查的,寧王仍然要收攬他。

兩端堵,進退都是個死,隻要懸在半空中。

這等事,林楓是不會摻合出來的。

“不是你想的那樣,這是寧王給我錢,他想拉攏我一起謀反。寧王的人去後衙了,我如果不收,我就是下一個許明堂。你覺得宦海那麼好混麼,不是說想做彼蒼就甚麼事都不管的,隻要先活著,我才氣當彼蒼。”

“銀子在錢莊裡,他乾嗎不本身去看,讓你疇昔,莫非是要臨時轉移?”

此人對勁的翻開摺扇:“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是王爺給你的二十萬兩銀子,夠你當六年清知府的了。隻要你順了王爺的意義,半年後,王爺另有一筆犒賞。皇上那幾十個兒子裡,冇人比寧王脫手更風雅了。”

朝廷官員占山為王,也是滅族的大罪啊。

“那好,我這就去給你安排留宿的處所,再去擺上一桌好酒接待,女人是少不了的。”

很有能夠,全轉移走最好,拋清乾係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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