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縣令,就被女土匪綁了

第24章 先解決不聽話的[第2頁/共3頁]

“不消謙善,我明者奉告你吧,我看了卷宗,曉得總管帶王名義是個甚麼東西,我要的是絕對服從的人,他貪贓枉法、草菅性命,不好束縛。我想拿掉他,讓你來代替他的職位。”

處所官員,最怕的就是捲入到政治鬥爭中去。

“卑職拜見府尊。”

如此,便是設下一個陰陽局,讓他去剿匪,半路把他給拿下。

“我不殺他、也不放逐,讓他主動罷官,本身滾歸去做買賣就是了。”

宦海嘛,向來如此,整人最好的體例就是找罪證,姓王的罪過累累。

“我要給他派一個任務,命他剿除水匪。”

現在就得考慮到將來。

就是對於一個混蛋,也不能用這麼下三濫的體例。

“客氣客氣,坐,上茶!”

坐下以後,張成端方的坐著,也不開口,目視火線,彷彿在等候林楓說話。

說不肯,也不敢呐,說肯……本身會不會成為替罪羊呢。

“大人,您是知府,要拿下他還不是一句話的事麼,為何要找卑職籌議。”

從六品到五品,隻需求暗中做點手腳就行了。

他若不聽,就以剿匪子虛,淹冇官銀的事情措置他。

他起家接過茶碗,而後說道:“大人勵精圖治,卑職佩服。朝廷不準官員經商,那王名義開了三家青樓,五家賭坊,已是犯了大忌,隻需求用這個由頭,他必定跌跟頭。大人能夠直接把他給拿下。”

那些買賣都不是以他的名字來開啟的,他不過是幕後的老闆。

靠,好黑啊。

“我還要給他一筆錢,那剿匪的三萬兩銀子還在呢,全給他了,我看他是貪還是不貪。”

“謝大人。”

逼他招認。

朝廷有軌製,狗日的大乾律法規定,官員出錯,隻要不是謀反、淹冇官銀,都隻是發配。

“是,大人明鑒,燕州從未呈現過水匪,隻是在多年前,有一群百姓被坑害,無路可走,去燕州以南的湖被騙了漁民。當時的知府為了殺人滅口,誣告他們是水匪,不但伸手跟朝廷要銀子,還把他們全給殺了。今後,這‘水匪’一說就成了曆任知府撈錢的由頭。”

“張管帶,你久居燕州,對本地的環境必然曉得很多,本府想要清算宦海,把衙門裡的害蟲都清理掉,你覺得如何?”

林楓走來走去:“直接去查抄必定不可,需求讓他本身跳出來承認。”

“他隻會做做模樣。”

“大人,您有主張了?”

他不由發笑:“張管帶,你跟本府說句實話,燕州呈現過水匪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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