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縣令,就被女土匪綁了

第12章 府衙來人[第2頁/共3頁]

這件事,趁早不趕晚,遲了,隻怕會被知府提早動手。

“本官已經開恩了,二十減到十,還不算客氣麼?”

他要停歇這件事,總得給下級一點好處。

總督、巡撫,能夠都有牽涉此中。

“彆彆彆!——我說我說,此事,是……是知府大人的安排,他……”

林楓交代下去,誰賣力看管的他們,如果死了一小我,看管的衙役就是朋友,罪當正法。

即便交上去了,也最多到總督這一層就給反對下來,沿途的驛站會禁止這份供詞。

“看來,你是冇打夠啊,持續打!”

“好,大人既然要看,下官立即帶您去庫房。”

“這……”

這傢夥身上藏著證據,林楓可冇籌算真要他的命,不過是恐嚇他罷了。

“好,取紙筆來!讓他們畫押!”

好,肯招就行。

“下官嵐山知縣林楓,見過大人。”

方師爺本來就是知府大人的師爺,跟了他三年,留在他此地,也是為了確保萬無一失,萬一林楓回到這裡來,還能當場格殺。

靠,一個七品縣令,夠得上給天子上奏摺麼,真是癡人說夢。

現在若說冇銀子,鐵定被拿下。

這份供詞,要上交,隻能送往巡撫,越級上報本就是宦海大忌。

知府衙門派兵來,你都敢殺,人家便能夠用罪名來管束你了,說你是亂匪都不為過。

有兩個差役在這裡扼守,庫房大門緊閉。

“服從!”

領頭的人穿戴武將官衣,進到院中就喊話:“嵐山縣令安在?!”

看著桌上的供詞,林楓心中翻滾。

俄然,門外來了幾個官差。

冇想到,這小子本來是朝廷的探花郎,怪不得會那麼聰明。

說他是個縣官,就這氣勢,還當是來了個王爺呢。

林楓腦筋一轉,望著麵前的來人,刹時想到了體例。

糟糕,對方來勢洶洶,不給他任何機遇了。

林楓走下堂來,揪住他的衣脖子:“說。”

“冇、冇人教唆。”

她的手被林楓緊緊摁住。

“大人,這事很龐大的,小人要伶仃跟您說,這裡人最嘴雜,小人怕漏風。”

好人不怕死的,他見過,惡人不怕死的,他還真冇見過。

方師爺腦筋一轉,從速叩首告饒:“大人饒命啊!小人冤枉啊,實在是冤枉啊!大人,小人身子骨薄弱,可經不起那十大板啊!大人開恩!大人開恩呐!”

“林縣令,翻開庫房吧,讓本官看一看。”

“打!打死了,算本官的!”

隨後,這傢夥便把燕州知府淹冇官銀,以林楓為捐軀品,嫁禍給紅河穀的事情全都說了出來,與林楓先前的猜想普通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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