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第三十四章 必輸之案[第1頁/共3頁]

曹雲看陸一航:“你以為高狀師純粹是為了公理?”

“當然,我能感遭到。”

雲隱撥打電話:“老翟,我在高山狀師所。你幫我送一套新沙發,新茶幾,新書桌……不,你叫個設想師過來,我這邊需求裝修……空間不大,十平方米不到,三百萬預算,恩,行,拜拜。”

高山杏道:“之前你說的,狀師所已經冇有甚麼能夠輸的。”

“一分錢一份貨。”

雲隱冇想到魏君和陸一航很快心中悔怨,鋒芒過露了,第一天就獲咎人。

魏君:“我想它的品格也應當很好。”

女生的母親這半年來一向在尋覓能幫本身打官司的狀師,不但因為三年前有訊斷在先,並且法庭已經裁定女生母親敗訴,以是一向冇有狀師情願接這個案件。當然,最首要啟事是,母親是位單身母親,工薪階層,有力付出高額的訴訟和狀師用度。反觀羊信夏令營,其長年合作火伴為東唐聞名的大狀師令狐蘭。大狀師令狐蘭具有本身的狀師所,主狀師隻要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數是辦案經曆超越十年的狀師。固然人未幾,但是令狐狀師所是公認精英狀師所。

伴跟著一年年的疇昔,夏令營也經常爆出醜聞,比如體罰孩子,在驕陽下站立兩個小時,彆的,還平常利用抗焦炙藥和抗煩悶藥,同時利用電療體例對不從命辦理的孩子停止專門醫治。

“這不是醫療範疇。”曹雲跟從出來:“杏子,三年前,一樣的案子在一樣的處所產生過,法庭訊斷已經定了,再有近似的案件,訊斷成果必定會參考之前的訊斷。”

“那是當然。”雲隱灑然一笑。

踏馬,不能輸,不然本身又要赤手起家了。既然禁止不了高山杏,要麼就乾掉高山杏,要麼就乾掉令狐蘭和日川。

因為父母都簽訂了全權拜托合約,固然社會上很有爭議,但是羊信夏令營一向在創辦。日川本人也始終是羊信夏令營的最高構造者和賣力人。

曹雲反問道:“你有冇有想過,為甚麼七家狀師所都不接?”

“如何能夠?”高山杏道:“亂花葯物,電療,體罰……如何能夠會敗訴?我不信賴夏令營曾經的幾千名學員,冇有一小我情願出來作證。現在是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能夠的機遇去他殺,可見她絕望到甚麼程度。而如許的夏令營還在創辦,每年都有笨拙的父母破鈔高價,將本身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中。我必然要接這個官司,誰和我去。”

雲隱吞嚥下口水,踏馬的,狀師這行水有點深,本身才上班幾分鐘,竟然被上馬威兩次。第一次本身冇轉過彎來,落空了辯駁的機遇。第二次,本身無從辯駁,除非本身賴皮裝橫,那就坐實被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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