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第七十九章 四子搶劫案(上)[第1頁/共3頁]

曹雲道:“答覆我題目便能夠了,不消過量的申明,如果有需求的話,你的狀師會問你。我的第二個題目,愛子問了幾次?”

幸子點頭:“曉得,她奉告我如許不對,讓我去派出所申明環境,我們當時都……”

令狐恬兒問:“為甚麼辯論?”

檢控官點點頭,他也以為本身這麼問不對,道:“被告幸子,是不是有人威脅你在法庭上如許作證?”

梅子狀師:“反對。”甚麼環境?他籌辦好首犯狗咬狗的辯論,但是冇想到這麼快就被咬上了。

接下去就是愛子的狀師曹雲出場。

接下去的庭審目標彷彿就是肯定到底誰纔是首犯,四名被告狀師狗咬狗,檢控官就在一邊看熱烈。歸正有一個首犯就行了,至因而誰就由法官來訊斷,畢竟在本案中,除了愛子以外,彆的三人都有成為首犯的能夠。檢方也不好肯定誰是首犯,因而就點名了拿錢的幸子,然後法庭上辯論吧。

法官點頭:“反對有效,如果冇有題目,傳第二位證人,愛子上庭。”

“反對。”曹雲道:“查察官這類被害的妄圖實在是太好笑了。”

“幸子,愛子曉得你拿了山井二十元錢嗎?”

“我本人很躊躇,這類行動很不講義氣。我們四人從高中開端就是好朋友,並且一起考上了東唐大學。我想既然差人已經找上門,說甚麼都冇成心義。但是在看管所時候我以為坦白著部分究竟,對愛子是非常不公允的,以是我決定在法庭上說出本相。愛子不該該成為被告。法官大人,我懇請你不要因為我的無知,而讓死力勸說我去派出所的愛子遭到懲罰。感謝你。”長鞠躬。

令狐恬兒問:“他大抵是如何說的?”

“反對無效,這屬於證人申明。檢方另有題目嗎?”

法官看了一眼檢控官,你個傻X,這纔是你應當問的題目。

幸子的狀師令狐恬兒咳嗽一聲,喝水。

幸子道:“因為愛子是無辜的,她勸說過我,我不能讓她承擔這個罪名。”

令狐恬兒點下頭,幸子看在眼中,不等法官鑒定反對是否有效,道:“梅子說這話時候,愛子,福子當時都在場,梅子還說,我們應當把他剝光,扔到市中間去。”

幸子道:“因為這是究竟,在法庭上不能扯謊。”

幸子道:“實在我和愛子乾係是最差的,高三時候我們就因為男生的事打過架,是福子勸和。另有我本年生日派對本來不想聘請她,是我媽咪壓服我。就在打人前一週,我們還在寢室產生了辯論,轟動了生管教員和保衛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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