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商業晚會(3)殷勤那卑微的愛[第1頁/共3頁]
他真的很想掐死她。
SO,白心是不是真的另故意上人,且私定畢生?
“這你們就不懂了。”殷勤用心把路小狼抱進懷裡,顯得還很密切。
過了好一陣子,路小狼都冇有來。
掛斷電話對著他幾個朋友說道,“哎,我家那位含混蛋,迷路了。”
這個路小狼作死啊。
宋知之把電話給了殷勤,看著殷勤倉猝忙的分開,忍不住提示,“殺人放火的事情你彆讓路小狼做!”
他一邊走一邊給路小狼撥打。
內心也不由有些不爽。
瑪德,智障嗎?就一個後花圃就一個出口,還能找不到?!
在大廳中敏捷穿越,驀地看到了這一特性的兩小我,大步疇昔。
“有個男人穿了一件銀色的西裝,女人穿了一件綠色的閃亮的裙子,他們手上拿的酒杯一個是紅色的一個是黃色的。”
“你四周,大廳中其他處所冇有的,不會動的東西是甚麼?!”殷勤低聲吼怒。
有個朋友起鬨,“你家那位是不是害臊啊?”
他三兩步疇昔,就看到了路小狼站在那邊,一臉無所事事。
殷勤說,“年青,身材好,懂事,聽話。這纔是男人喜好的。”
季白心18歲生日的時候他又跑了歸去。
(* ̄3)(ε ̄*)
“糕點區在我前麵。”
“小狼狗,我是殷勤,你到後花圃來,頓時!”
他大口呼吸大口呼吸,然後疇昔鹵莽的一把將路小狼帶走。
殷勤那一刻真想爆粗口。
初中的時候他就出國讀書了,去了外洋和季白間又廝混到了一起。到季白心高中的時候,傳聞挺多人追的,他就偷偷返國寫了一封情書讓朋友轉交給她,還噴了香水,但他朋友說,季白心底子冇要,直接扔進了渣滓桶。
路小狼看了一眼宋知之,肯定冇甚麼傷害,才讓步著跟著去了。
上小學那會兒,他比她高3個年級,她退學當天他對著全校放話說季白心是他罩著的,誰都不準欺負她。
選項2:不是,隻是曲解。
選項1:是,有喜好的人被迫分離;
殷勤四周張望。
殷勤拉著路小狼的手在用力。
殷勤氣得吐血。
“你在那裡?我在這兩小我身邊。”殷勤問。
他不信。
然後就帶著路小狼也走進了大廳。
“你在那裡,四周都有甚麼?”殷勤火大。
“哦,他們方纔從我麵前走過。”
季白心直接超出殷勤,籌辦分開的腳步又停了一下,“殷勤,你太老練了!”
“是是是,歸正你殷公子喜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