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相聚[第1頁/共3頁]
李威想起甚麼似的,懵懂問道,“哥哥,哥哥,為甚麼我們要把銀錠埋在這裡呢?如果我們要買給姑姑的話,直接跟孃親要就好了啦!”
李青抿一口茶,緩緩道,“還曉得叫我大哥,難為你還記得我的腳傷,我還覺得你早把我忘了。”他看著弟弟的大眼睛,內裡是恐懼之勇。他輕歎一口氣,道,“返來了就好,今後就在都城好好待著。”
“你就想著玩的,這錢是還留著給姑姑買花花和糖糖的。”李言彌補道。
翠香看著蜜斯分開宴席,也跟著疇昔。
李縈看著哥兩的背影,內心無窮感慨。大伯父一家子都對她很好,李縈有些無以回報之感。
但是,為甚麼要買糖糖和花花呢?李縈猛得想起,大堂哥是送過好幾次花花草草,大堂嫂是很喜好拿鬆子糖來接待本身,因為李縈第一次麵見杜氏時吃了很多鬆子糖。
李縈聽著好玩,小孩子就是很輕易滿足和歡愉,隻要你情願哄他。
“姑姑喜好兔子燈嗎?”李言猜疑。
宴是好宴,隻不過李縈還是做回她的悶葫蘆。堂哥們的老婆在交換育兒心得,大伯母和景氏在會商著各家的女人,估計給未結婚的李斌和李陵未雨綢繆。但大伯母提到李縈的婚事時,李縈就聽了一耳朵。隻模糊聞聲吳謙,能讓大伯母提起的吳氏,估計是太子太傅吳清風有乾係的人。幸虧,景氏婉拒,說李縈還小。
李威點點頭,“嗯嗯,我曉得了。有了錢,我們便能夠買好多兔子燈的。我要買五個,不,買十個”,李威一邊說著,一邊數動手指。“哥哥五個,我五個。”然後就在那邊笑嗬嗬的。
緊接著,是李青的次子李赫與他的老婆王氏,兩人結婚未滿一年,還冇有孩子。最後是十六七歲的三子李斌。
李縈乍一看,李家是陽盛陰衰,大伯是生養了三子,爹爹是兩子一女,李縈有一種本身是混進狼群的羊。
下人們就忙活起來,備飯備菜備酒菜。因為是小家宴,隻是李青和李敢兩兄弟的家人。
“不要把彆人的錯誤攬在本身身上,那事都已經疇昔了。”李青胸有成竹說道。“既然你回到了都城,就好好待著,剩下來的事情我來想體例。”
兩人相視無言,李敢曉得大哥內心有氣,靦著臉道,“大哥,我從蜀南帶來好幾車藥材,都是特地給你帶的,對你的腳傷有很好的療效。”
可這麼多年疇昔了,李敢還是忘不了,手裡的拳頭緊握。
杜氏叮囑孩子道,“言哥兒,威哥兒,快給叔公施禮”,兩個孩子規端方矩給你敢施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