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鳶

第七十一章 廣告牌[第1頁/共3頁]

終究,他曉得本身錯在那邊了,便分開了那群蹲著的人,來到了一個小攤點,坐了下來。

老闆收了書,便不再管其他了。隻要書在就行,共黨與我無關。

因為他的手上拿著一本書,以是書店的老闆急了,老闆一邊追了疇昔,一邊喊著:“抓搶書賊啊!”

五分鐘後,李循分開了告白牌,在告白牌的邊上五米處,蹲下身來,與邊上的人蹲在一起。

因而,他們便舉槍喊道:“放動手中的兵器……竹便條,舉走手來。不然我就開槍了。”

洪波開著車去了城南,在告白牌的斜右邊的一個茶館,包了五天。

確認冇人重視他,他便快速地分開了告白牌。

蹲在李安身邊的人都是伕役工的打扮,隻要李安不象。

因為他看到了兩大車的傢俱用品,才曉得本身喊錯了。

洪波的這屋子的門,是背對著香山路20號,門前的街不是香山路。

告白牌兩邊,已經冇有人了,因為已經到了吃晚餐的時候,冇有人在這個時候來招工。

叫了一碗湯麪,李安便坐在那慢吞吞地吃了起來。

最後,他四顧無人,便乘差飯粒冇乾,乾脆將那張紙揭了下來。

他的這個謹慎是對的。在洪波到了屋子二樓的半個小時後,李安呈現了,就呈現在洪波的屋前麵。

李安拿著一元錢,快速地分開了桃花巷,他火線要去的處所,就是下一個目標──城南集市。

而這時,洪波看到李安一個箭步向著桃花巷12號跑去。

因為他穿的衣服是洪波的打扮,那衣服擋次不低。

有穿這類衣服的人來找苦工嗎?必定是冇有!就算是有,也冇有人情願請他,怕引狼入室。

那些追李安的人一看,這搶書的朋友有槍,因而,便有人去打電話向差人報案:桃花巷有劫匪。

而他本身,則是先一步,去了南造雲子的暗室。

一個小時後,上校給了李安一元錢,將他打發走了。

桃花巷的民風很友愛,聽到有人搶書,擺佈兩邊的人向著李安跑去,而李安看到有人追來,覺得這些人也是為那共黨而來的,以是他跑的更快,驚駭彆人搶了先。

李安一看,壞了,共黨搬走了,現在住這裡的是上校。

這個去告白牌的人,也被洪波重點存眷了。

看來阿誰叛徒現在冇有過來貼招工告白。

又過了一段時候,已經到了下午五點多了。

洪波記下了這個告白的全文,特彆是阿誰地點。

終究,李安衝到了汽車邊,高喊道:“不要放跑共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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