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簽

第十二章 主意[第1頁/共3頁]

鳳卿笑著提示他道:“在這裡,最位高權重又德高望重的人,除了福王另有彆人嗎?”

此時這個案子統統人都將重視力放在縣令或知府如何訊斷之上,判輕判重都是錯。但如果弄出一場辯論,百姓的重視力則會轉移到了這場辯論的勝負當中。讓辯論勝負成為決定案件成果的身分之一,讓案子便變成世人審判,而非縣令或知府一人訊斷,縣令和知府接受的壓力天然小很多。

鳳卿收了兩個匣子,挽著謝遠樵的手臂,俏聲笑道:“感謝爹爹,禮品女兒甚是喜好。”

鳳卿頓了一下,才道:“這件案子之以是變得難辦,皆因被百姓言論所裹挾,但百姓所請卻也並非全無事理,那男人所行之事從本心來講並不算不孝。歸根結底這個案子還是法理與道理之間的衝突,是法不容情還是法外不過乎情麵,確切很難決定。既然難堪之處始於言論,不如讓其終究言論。若我是父親,我就會建議長樂縣令弄一場情法辯論。請一些熟研法規的學者、通熟儒家的文人騷人和淺顯百姓分作兩派,讓其針對本案就情法之間如何拿捏停止辯論,再請一名位高權重又德高望重的人來居中裁判。多聽聽百姓的聲音老是冇壞處的。”

鳳卿笑道:“冇抄幾個字呢,儘顧著跟爹爹說話了。”

鳳卿笑笑不語,這的確就是一個投機取巧的體例,一個因主事者不敢擔負幫其想的既能躲避任務又能處理題目的體例。

謝遠樵道:“你說的不錯,這個案子在本地的確鬨得有些沸揚,以是本地的縣令纔會感覺難辦。那男人娶了個賢惠的老婆,他那賢妻有個短長的兄長,這位大舅子念過些書且另有秀才的功名。那男人平時行事也算廣結善緣,親朋故舊都得過他的恩德,在本地孝名馴良名都遠播。他被收監以後,他那大舅子便當用了他平時積累起來的好名聲,四周走動鼓勵本地的百姓和文人名譽聯名起了一份請願書,要求縣令老爺從輕發落。但這男人的親叔叔,卻抓住了其弑母的罪名,要求縣令從嚴發落。大舅子和親叔叔相互爭論,一邊仰仗浩繁百姓和文人名譽的請願,一邊則仰仗著律法對弑母之行的不容,案子越演越烈,百姓物議沸騰,以是長樂縣令纔會感覺擺佈難堪。”

鳳卿依言將匣子拿出來翻開,一個匣子內裡放著的是一支三翅鶯羽襄珠簪,簪身用的是羊脂玉,鶯翅上鑲嵌的是上好的東珠,鶯羽點翠,可貴一見的好品格。

彆的一個匣子裡放著的則是一本顏真卿的書帖,她比來在仿顏公的字,但用的都是拓本,這一本倒是真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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