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臣遺夢

第四五五章 皇統革新[第1頁/共3頁]

親王嫡後代封郡王、內郡王,庶後代封安國公、公主;

天皇嫡後代封親王、內親王,庶後代封郡王、內郡王;

隨後便表示今出川經季奏請先將滿仁過繼後花山天皇,再立為東宮,如許,將來的天皇仍會是“正親町―誠仁親王―後花山”一脈。

厥後的子孫皆臣籍降下,由朝廷一次性撥款自餬口路,或由侯爵自行恩養。

開源十一年(1633年)正月初六,秀保專門從明國請來炊火師,在京都停止了昌大的花火大會,可惜後花山已經冇有力量列席了,在京極常子的攙扶下,臥病中的他半支起家子,看著窗外燦爛綻放的煙花,衰弱地說道:“你說朕這麼做,是對是錯呢?”

士族中,確有功者,由其主公奏請批準後可獲封侯、伯、君爵。

同月,滿仁於京都禦所踐祚,因駕崩後上諡號“孝明”,故後代多稱其為“孝明天皇”。即位當日便尊秀保為上皇,因秀保此時已於北山,即原足利義滿北山殿改革的鹿苑寺(彆稱金閣寺)四周修建新禦所東明殿,故上院號“東明院”,所頒號令皆稱院旨。

伯分為興縣伯、安縣伯、輔縣伯;

大名中三十萬石(指幕府建立時)以上可封公,十五萬石以上可封侯,五萬石以上可封伯,以下可封君。

皇族中,除了東宮和世子外,

布衣中,確有功者,由處所長官奏請批準後可獲封伯、君爵。

3.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拔除“士、農、工、商”軌製,將皇室親緣乾係者列為“皇族”,公卿和大名列為“華族”,原幕府和大名家臣、軍人列為“士族”,其他處置農、工、商的和底層賤民列為“布衣”,位有尊卑,但各品級間答應相互來往;

後花山雙眼無神,癡癡地望著窗外的炊火,自言自語道:“或許,從朕成為太閣猶子當時起,運氣便把朕和豐臣氏連在一起了,若宮的出世,既是一個閉幕,也是一個開端吧,朕會在天上保佑他的。即便朕不在了,你也要固執活下去,為了貞子,也為了朕。”

同時,立若宮佑仁親王為東宮,定來歲改年號“皇統”。

直到這時,那些矇在鼓裏的大名才恍然大悟,明白秀保為何要為嫡子取名“滿仁”,本來是為了走當年足利義滿冇有走完的路。

收回之前賜給各地大名的虛職,規定此後朝廷職務全數實授,將官職和爵位辨彆隔來。

後花山天皇畢竟冇撐過阿誰隆冬。

4.規定太政大臣、關白、征夷大將軍位列華族之上、皇族之下,但為虛銜且不常設,此中攝關家和清華家可擔負太政大臣和關白,東宮兼任征夷大將軍,下設三護國將軍,彆離由賢仁、清仁、興仁親王一脈擔負,賣力保護各方治安,所需兵權經天皇同意後,由征夷大將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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