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在新明朝

第三十一章 嚇出一身冷汗[第1頁/共3頁]

實在也不儘然,那得看犯事的是甚麼人。

五兩一個的官鑄小元寶,謝老鴇回屋取出四個遞給李佑,省的再秤了。

李佑已經冇甚麼興趣在這裡呆下去了,正胡思lun想間,俄然聽到陳知縣下一句:“賠與被告。”

謝老鴇陪笑道:“不是我不信賴李先生…”

李佑將官契和人都jiā給謝老鴇,頓感一身輕鬆。看動手裡的銀元寶,俄然想起另一個元寶,記起早晨另有個商定,與孫及說得是今晚去魚鱗巷元寶兒那邊。

……李佑無語。

話說這頭,趙捕快聽結案子成果,立即破口痛罵方管事,這都找的甚麼笨伯!範五這個蠢貨如果行動失利了,應當立即遠走高飛分開縣城,轉頭李佑也抓不到他,隻能吃個悶虧。恰好範五也不曉得mí了甚麼心竅,竟然跑過來告官,不曉得官衙裡是最不講理的處所嗎,nòng得自投坎阱普通好笑。

本來這兩個伴計,也是常日裡就和範五一起廝ún的,此次範五接下了事情,便拉著他倆一齊來做,說好了過後酬謝每人二成。

李佑大喜,實在他等了半天就等這條懲罰呢,好歹在衙ménún了這麼久,這點法律知識還是有的。多來幾次被誣告豈不就發財致富了?李佑想道。

案情明白,堂下大家畫了押。陳知縣判道:“範五誣告,按法規反坐並罪加一等。以強jiān、強盜、毆傷入罪並加罰。判脊杖四十,發配徒刑十年…”

看李佑溫馨下來後陳知縣持續判案。兩個朋友受範五教哄,不明內幕,又冇參與誣告,都以從犯論,處以脊杖四十的科罰。當判到ī娼苗ūn桃時,陳知縣考慮了一下,判道:“犯fù苗ūn桃,與範五同為正犯,發入官府為奴。”

“…產業抄冇、賠與被告。”陳知縣持續判罰範五道。

大老爺又給了一個頭痛,李佑憂?的想,還不如把她官賣了,再把銀子賠給本身來的實惠。想到這裡,俄然冒出了動機,既然是賣,何不把本身她轉賣了,換些銀子?越想越投入,倒想起一個好主顧――謝老鴇。

李佑領得苗ūn桃往謝老鴇這裡來,路上頗惹人諦視,一個漂亮小生領著一個鼻青臉腫衣衫淩lun的仙顏小fù人,誰不拿眼看看。

“你那臨街mén麵樓房呢?”極度絕望的李佑聲è俱厲質疑道,神è凶惡的恨不得吃了範五。

“腳有點大,十五兩!”謝老鴇立即改口道。

李佑擺手道:“不出來了,就在這裡敘話,我與你做一樁買賣。”說著一指苗ūn桃:“三十兩賣給你,這貨è不差吧,定是買賣昌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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