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在七十年代

第14章 金手指快用完[第2頁/共3頁]

潘陽毫不躊躇的去了早市。

設法一旦構成,潘陽在家坐不下去了,尋了個還算冇有北風的中午,潘陽單身一人去了緊挨他們村的荊山上。

話說返來,潘陽除了有個隨身空間以外,也冇甚麼大本領了。她冇有超才氣,冇法隔山打牛,冇法目視千裡,一小我在山上逛逛停停,閒逛了半天,除了看到兩個跑得蹭快的野兔,竟冇有一點收成,多少令她有點懊喪。

如果她冇記錯的話,她大爺潘士堯十八歲就該和她大媽媽結婚了,翻過這個年初,潘士堯就十七歲了,目睹要娶媳婦,可家裡還是這三間破瓦房,就照這類餬口前提,誰能情願給潘士堯先容媳婦?

有了潘陽的事前叮嚀,張學蘭也明白現在是財不過露的時候,她笑道,“我們家兆科老農夫一個,能有甚麼本領,眼瞅著夏季就來了,家裡衣裳破的不成模樣,我就是捨不得費錢給他們做也不可啊,做衣裳掏的可都是成本錢。要我說啊,村裡這些人冇事了都愛碎嘴,說得彷彿我家兆科去了趟縣城就發財了一樣,真這麼簡樸,他們如何不跟著去?”

收起紛複混亂的思惟,潘陽進了早市。交來回回走了幾圈後,潘陽重視到了一點,早市裡賣東西的固然很多,但多數集合在賣糧食、魚肉類,再不然便是棉花、布匹等產品,真正賣蔬菜的卻很少。

厥後潘陽乾脆不戴了,放在租的屋子裡怕丟,乾脆就扔在了空間裡,她這雞腦筋,竟然給忘了!

潘陽近期隻要兩個目標,一個是把家裡長幼溫飽題目處理了,再有一個就是她要給潘士堯蓋個新房,好歹讓她大媽媽嫁進老潘家後有個新屋子住。

不管如何,此時的荊山還保持著原有樣貌,固然天然災害的三年山上能吃的全給挖掉,荊山成了光禿禿的山殼子,但這幾年當局大力鼓吹植樹造林,這座山頭現在又是枝葉富強,朝氣勃勃。

次日朝晨,潘陽爭光去鄉裡趕上到縣城的汽車,汽車四非常鐘擺布就到了城裡,她下車不過七點來鐘,還能趕上衙前街的早市。

買了布返來,張學蘭每天都在忙活做衣裳。

腕錶太值錢,彆說現在,就是幾十年後潘陽都捨不得賣掉它,既然腕錶捨不得賣,那隻能把目標放在金手鍊上了。

如果嫌自留地太少,也能偷摸在家裡開個小菜園,隻要不過分度,大隊的人根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城裡的蔬菜大多呈現在供銷社裡,農夫挑擔子過來賣的極少,一來蔬菜賣的比肉賣便宜卻比肉更占處所,不好往城裡帶,二來去一趟城裡太吃力,單是車票費很多農夫都捨不得花阿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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