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檔案.3

第十章 終極目標[第2頁/共9頁]

一係列包含姓名、春秋、單位等審判中的牢固扣問環節以後,劉隊將問話轉入正題:“你熟諳單迎春嗎?”

劉隊按杜豪傑轉述的韓印前攝打算中的設定,特地在某轄區派出所遴選了一名四十多歲、麵相暖和、差人氣質不較著的女民警假扮發帖人,並在富平區某開放小區一棟單位樓內租下一個兩居室的屋子;樓內樓外以及小區的幾個首要進前程口都安排了大量便衣,24小時布控死守,以防有失;劉隊還在該單位樓街邊的路燈架上以及樓道內埋冇地安裝上監控探頭。劉隊以為如果凶手詭計抨擊發帖人,或許事前會幾次踩點和察看作案現場周邊的環境。為了製止引發他的思疑,劉隊會在恰當的時候安排女民警出來買買菜、遛遛彎甚麼的,當然,這個時候會有便衣接力對其停止庇護。

長廊四周隻要少量血跡,單迎春明顯是身後被移屍過來,其生前居住在距小區晨練地西向大抵20米遠的一棟單位樓中,經勘查確認,她的居處為第一作案現場。經法醫屍檢推斷,其滅亡時候在昨夜9點到10點之間,比對屍身上的刀創,與前案出自同一類凶器。除此,在現場內未彙集到與凶手有關的任何物證,但在現場合在樓層的樓梯間內,發明瞭一支玄色圓珠筆,上麵提取到多枚指紋……實在單看單迎春小我的背景資訊,是合適凶手一貫追逐的目標標準的,但是除此以外,案情閃現的特性與前案比擬,還是有相稱多的分歧。

不過有一點韓印還是想不通:為甚麼恰好是單迎春呢?警方方纔解除她父親與暮年案件的乾係,她就被殺了,這此中有甚麼聯絡嗎?莫非僅僅又是個偶合嗎?

如果先前的懷疑人單熊業被確以為殛斃趙亮姐姐的凶手,那麼趙亮殺死單迎春能夠被視為一種複仇行動,但題目是單熊業已經被解除作案懷疑了;再聯絡韓印的行動闡發,以為單迎春是一個非常明白的侵害目標,也就是說即便單迎春確係趙亮所殺,有能夠也隻是因為他們兩人之間的恩仇,與單熊業無關。就目前的物證,顛末辦案組和援助小組的會商,決定依法對趙亮停止傳訊,並派出多組人手對他的居處和事情單位停止搜尋,同時遍及搜刮他與受害人單迎春的好處交集,爭奪儘快明白作案動機,為下一步全麵處理案件打好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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