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檔案.3

第六章 放逐殺場[第2頁/共6頁]

連夜召開案情會商會,在坐的除本次係列案件的辦案骨乾,市局的頭腦筋腦也齊齊呈現,一個個正顏厲色、橫眉瞋目,眼神冷峻得幾近能把人殺死――綜合案情和進一步的法證鑒定成果,根基能夠證明幾個小時前產生的案子與先前的案件係同一凶手所為。

“實在我是想再抻些時候,不過恐怕不太能夠。先前夏明德的狀師就已經上躥下跳了,現在又有了皮夾子這檔子事,真冇法再關了!”葉曦歎著氣說。

“確認一下!”電話那邊的葉曦說。

“你等會兒。”康小北晃了晃手中的電話,扭頭衝坐在後排的警察表示說,“掛一下夏明德家電話。”

這一幕,被隱身在街劈麵一輛麪包車中的康小北目睹個正著,他迷惑地取脫手機,調出萬年曆軟件,一邊劃著螢幕翻閱日曆,一邊輕聲嘟噥著:“明天是8月19日,農曆七月二十四;夏雪是客歲8月17日出的車禍,也就是農曆七月十一……嗯,週年祭日早過了,必定不是給夏雪燒的,那這大半夜的會是在祭拜誰呢?”

葉曦衝著他的背影用力瞪了一眼,走到桌邊撿起郵件包,拿脫手機給郵寄人留下的電話打疇昔,不出所料,話筒裡提示對方已經關機,想必手機號碼是一個臨時卡,郵寄人資訊應當也都是假的。她又打電話給快遞公司,通過郵件編號聯絡到收件員,對方表示冇見過郵寄人,是郵寄人在電話裡指定一個地點讓他去取包裹的……鑒定成果很快就出來了,皮夾子和報紙上冇有彙集到任何指紋,看來凶手很謹慎,能夠擔憂本身的指紋留在上麵,以是對皮夾子各個部位都細心擦拭過。包裹皮夾子的報紙是明天出版的本市日報,大街上到處有賣,冇甚麼清查代價。皮夾子倒也不滿是空的,此中一個內裡夾了張10厘米見方的字條,字條上冇有筆墨,隻要一個用紅色染料畫成的“手捂嘴巴暗笑”的頭像漫畫。染料是人血,經DNA測試比對,屬於六號受害人的血。因為充公集到指紋,冇法鬆散確認皮夾子歸屬,隻能告訴家眷來指認,成果毫無不測,皮夾子就是他們孩子的。郵寄人無疑是全部係列案件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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