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檔案

第19章 動機毀滅[第1頁/共3頁]

走到小賣店門口,韓印瞥見門邊杵著一個半人高的小玻璃貨櫃,內裡擺著一些“性用品”,便扭頭隨口問了一句:“你還賣這些東西,買賣如何樣?”

韓印的題目對一個丈夫來講當然是一種尷尬。公然,付小寧像是遭到了某種欺侮似的,情感衝動地表示:固然他和劉欣的婚姻有很多題目,但劉欣在內裡絕對冇有戀人。

煤礦廠的一些工友對劉欣的評價是如許的:標緻,妖豔,很風騷,很放蕩,風格不檢點,與廠裡某些帶領和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有扯不清楚的乾係。但問起詳細人選,他們又都說不上來,建議韓印找劉欣最好的朋友張楠問問。

但是有一起案子例外,那就是凶手時隔五年再次行凶的第6起案子。在這起案子中,凶手完整顛覆了先前的作案體例,若不是仰仗著刀傷創口的比對,很難將案子與前幾起案子聯絡起來。凶手在作案中,不但與被害人有過打仗,並且還把其騙至或者挾製到廢舊鍋爐房內(死者不會一小我在深夜去那兒,四周冇有拖拽的陳跡),並在殺身後做出進一步虐屍的行動。如果說凶手沉澱了五年的時候,他的思惟更加成熟、慾望更加激烈了,這些猖獗的行動是能夠解釋的話,但其隨後的作案卻又規複到最後的簡樸高效,就凸顯出第6起案子的變態。

從付小寧的情感上看,他冇有扯謊。或許劉欣真的冇有戀人,或許付小寧一向被矇在鼓裏,總之這個男人供應不出有代價的線索,韓印隻好告彆。

“她丈夫付小寧對她如許冇定見嗎?”韓印問。

顛末半個下午的調查,劉欣的感情狀況還是很恍惚,但能夠明白的是,她在大多數人眼裡是一個不端莊的女人。韓印考慮凶手進一步虐屍的行動,應當有兩個啟事:一個是,兩人在餬口中確切存在某種交集,虐屍是出於一種痛恨;再一個,或許在凶手眼裡,標緻風騷的劉欣既讓他鄙棄,又對他形成一種吸引,而他很清楚本身冇法獲得這個女人,以是就要熱誠她、毀掉她。

他止住腳步,回身回到小賣店內,說:“今兒這事我還真就管了。”說著話,他取脫手機掛到專案組,讓專案組派一個技術職員過來提取一下指紋。

韓印接著問:“付小寧是做甚麼事情的?”

韓印抬手拉開門走出去,又隨口一問:“都丟甚麼了?”

“到底有冇有我也不太清楚。”張楠搖點頭說,“我跟她出去玩過幾次,大師在一起隻是喝喝酒、唱唱歌、跳跳舞,冇有甚麼特彆過分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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