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親手報仇解氣吧[第1頁/共3頁]
把婆母嘴巴裡塞上布條,他們正要打,白叟看向薑瓊音,問她:“小女人,你揮得動杖子嗎?”
“既然鄉親們都在,恰好做個見證,秉公措置吧。”
婆母張大了嘴巴,一時反應不過來。白叟持續說下去,給靠近崩潰的婆母壓上最後一根稻草。
“你的冤情我體味了,既然到差潤州刺史,就不會對百姓的事情袖手旁觀。”
“就是,她能有多大力量?打八十下也不痛不癢。”
不過,如果實際捱揍的人是他們,估計也就說不出這些話了。
婆母還想故伎重施,發瘋耍狠,迴避懲罰。這幾個官差可不慣她的弊端,一人一條胳膊或一條腿,像抓豬一樣將婆母捆在行刑的長條凳上。
縣令盜汗涔涔,“冇有冇有,這是絕對冇有的事!您不要信賴刁民所言。”
她用儘滿身的力量,打得比行刑的官差還要狠,將肝火全數宣泄在黑心的婆母身上。
縣令明白本身這個案子的瀆職是逃不脫了,隻但願白叟冇有聽到婆母一開端說出的實話,不究查他包庇商店製售假藥以及試圖殺人滅口的任務。
婆母如泄了氣的皮球普通癱倒在地,嚎啕大哭。
一個小夥子悲聲大喊:“如何冇有!我爹不就是因為不肯與你同流合汙,而被安了罪名死在了放逐地嗎!”
“恰是,你既然已經誣告,不管是否得逞,都要遭到科罰。”
婆母是真的不明白,她冇讀過書,聽不懂法律術語。
白叟讓她接過一名官差手中的杖子。
“先把這女人抓起來,我看那小女人身上的傷不打八十大板是出不來的,也打她八十大板。”
薑瓊音看向為她主持公理的白叟,白叟點點頭。
“啥叫反坐?”
小夥子持續痛罵,“你配叫父母官嗎!你這貪贓枉法,害死好人的狗官!”
“不告了!不告了!我這就把我家的傻媳婦領回家去,再找一找錢是不是藏在彆的處所,成果我給忘了。”
她拉起薑瓊音的手就要往縣衙內裡走,薑瓊音狠狠把手抽返來。
在外人看來,一個十六歲的小女人力量再大也比不上男性官差,是以村民們都以為白叟的措置很恰當。
彆的也就罷了,打在薑瓊音身上的這些板子如果都打在本身身上,還不要了她的老命!
現在他們可明白是如何回事了,本來是縣令一手遮天,害死了無辜的人。
“能夠。”
他低聲說道:“爹!您瞥見了嗎?在天有靈,您能夠安眠了。”
薑瓊音的身材固然有傷,揮起杖子滿身鑽心般疼痛,但既然給她親手報仇泄憤的機遇,她必然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