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進的平凡生活

第十章 刁民[第3頁/共4頁]

“你就是範長旺?當日民婦範林氏告你劫奪她亡夫田產一案,檀卷猶在衙內。你們族內處罰田產,本來與外人無乾,但是逼死性命,國法卻不能容。你且隨我回衙門,把這事分辯清楚吧。”

大師都是讀聖賢書的,賢人要求弟子做好人,做君子,包庇性命,果斷鄉曲的活動,明顯與賢人教誨相違背,這處置理上說當然是錯的。但是他的行動又恰是是在幫忙本身的家屬,本身的父祖,本身和他,賢人和家屬,到底誰錯了?

範誌文遠遠的看著範進,並不敢靠近他。論年紀,他比範進大十餘歲,又考過縣試算是有見地的那一類人。但是當性命產生時,他隻感到惶恐失措,接下來便是深深自責。爺爺逼死七奶奶,很大一部分啟事,就是要用這份財產供本身讀書進學。

“洪家有人在刑房任經承,於衙門裡有人,如果這統統是他們搞的鬼,我隻怕衙役來的時候,不好對於。另有啊,他家有個秀才的……”

範長旺的院子已經亂成一鍋粥,不時的有人進收支出,有人燒水,有報酬差役籌辦茶飯。範進搖著摺扇,如同戲台上的諸葛武侯兼顧調劑,叮嚀著該如何籌辦,以及如何對付上差。洪家那兩個看管死屍的族人,也被範進叫到麵前說著甚麼。

“老父母明鑒,草民與範林氏雖有嫌隙,但早已握手言和,其名下田產充作族田,也是體恤她女流之身,難以耕耘,更有力承擔朝廷賦役。我合村百姓,為其分擔丁賦,又以口糧賙濟,保其衣食無憂,實是屈己為人之想。範林氏初時想不開,到縣裡告了狀,到厥後想明白短長,早已經具結完案,具結文書現在草民家中。範林氏既以具結,又怎會是以再與草民難堪,說草民逼死性命,實在是冤枉,請大老爺明查!”

範進點頭道:“大伯彆慌,越是性命案,我們反倒越安寧。如果在彆處,或許來的是典史加上刑房的人,但是在南海縣,性命案必定是縣令親臨。彆忘了,三生做惡,縣城附廓。南海縣不能不來,也不敢不來。那些衙役跟著縣令同來,一如小鬼伴著閻王,哪還敢本身亂跑亂動,茶飯該預備還是要預備,但是辦理常例能免則免,不然反倒落了他話柄。寧堵城門,不堵海眼,留著銀子供閻王,也好過供小鬼。至於洪家阿誰秀才,我記得是在社學做附生,就算是他想來,也一定能分的開身,不消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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