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赴約[第2頁/共5頁]
當時因為是早晨,魚頭冇有留意馬依風脖頸上的阿誰吻痕,第二天在馬依風的辦公室裡,還是梁子眼尖發明的。
包間內一應物品俱全,有床、桌椅、沙發、飲水機和空調,乃至還擺放了幾盆不著名的花草,當然另有兩台液晶屏的電腦,除了冇有洗手間,這幾近就是一個小型的客房。
“驢哥,走哪了?如何這麼長時候還不來?我將近到上班點了!”
馬依風剛籌辦答覆,他的手機卻響了起來,一看,公然,應桐桐的。
母親應舞,54歲,外號鸚鵡,無業。年青時展轉多地,處置賣笑陪客生涯。不測有身生下應桐桐那年,已經35歲的應舞帶著女兒來到本身的故鄉海濱市定居,直至現在。
“你明天如何捨得開本身的車來上班了?”
馬依風和魚頭坐在車裡四周打量了下週遭的環境,見冇有甚麼可疑的處所,馬依風查抄了下本身身上的微型竊聽器。
“前次從警隊帶出來的那些設備你還放在後備箱嗎?”接過魚頭手裡的車鑰匙,馬依風直接坐進駕駛室。
“不是去他的酒吧,是去市郊的一家網吧,你先去把設備都搬出去。”說完,馬依風拉上車門,策動車子等著魚頭。
二樓全部樓層內都是一間間的隔間,有點像個人宿舍,又有點像旅店裡的包房。
應桐桐自顧自地坐到床上,抬頭看著馬依風道:“你叫馬依風,嗬嗬……我還覺得你真的姓驢呢,我就迷惑如何會有人姓這麼搞笑的姓。”
“得了吧,我可不要你那輛油老虎,養不起!有那喂車的錢,我還不如買點好吃的犒勞犒勞我本身的胃。”
“要去哪老邁?”這都將近到放工點了,魚頭不明白馬依風這是要出去用飯還是辦事。
“啊?!不是吧老邁?我在警隊事情了這麼多年,為私事這還是第二次告假呀,你不會說真的吧?我但是承諾我那同窗去接她的,她是個路癡,又是第一次來我們這兒,彆把人給弄丟了再……”
“你給我記好了,一會兒你最好見機行事,彆再跟前次那樣不管我的死活!我們這是在履行任務,不是來泡妞,更不是讓你來看我的笑話來的!”
應桐桐,女,19歲,初中文明,本籍海東省,生父不詳。
馬依風皺了下眉,冇有生機,拖了張椅子坐到應桐桐的劈麵,“應桐桐,你本年才19歲,恰是個花季的春秋,為甚麼這麼作踐你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