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湯麪薛家[第2頁/共5頁]
“沈情。”劉桐道,“查案不是這麼查的,你不能平空思疑一小我就是凶手。”
“甚麼?”
一旁的主薄點頭,提條記下。
“我剛接辦此案時,案宗中有提到過,凶犯李複身上的血衣也證瞭然他是殺人凶手。但,我之前推論,因凶手身上的刀口證明行凶之人是右手持刀,而李複是左撇子,因此李複並不是凶手,有被嫁禍之疑。如果是嫁禍,李複身上的血衣,就有能夠是被凶手換過的。”
如果衣服鞋子都是李複平時穿的,李甲是凶手的能夠性的確不低。
“能。”劉桐點頭,“以是?”
“那麼我們獨一需求解釋的,就是,死者如何把李複叫到現場……如果李複之前在現場,見有人殺嫂,他會安溫馨靜站在中間看,不喊不叫不禁止嗎?”
“如果是如許的話,這也能解釋清阿誰金飾匣。”沈情說道,“之前我們做過推論,不管如何推,都感覺李複前額被金飾匣砸傷冇法解釋。”
“也有事理。”趙大人點頭。
“寅時三刻老黃和老葉來代替我們巡院,我跟李哥就回了前院的西偏房睡覺。”
“死者身中數刀,牆上地上都是血跡,行凶之人身上必定也會噴濺上大量的血跡。因此作案結束後,他必然要措置身上血跡和案發明場。我本日去小林村時,發明案發明場,少了一個非常首要的東西。”
“嫂嫂……餓……”
“莫慌!”趙大人喊住她,“沈司直稍安勿躁,你但是要去見李複?我來教你。來人,帶我牌子去刑部,把小林村殺嫂案的疑犯李複帶來。主薄,記下時候。”
“以是我要去問問小林村的孩子,案發當日,他們見到的李複,身上穿的衣服是甚麼色彩,甚麼款式的。”
沈情捏了捏鼻梁,再次從第一個證人的證詞開端看起。
劉桐:“是你本身不用飯,還喊甚麼餓!”
她蹲下來,把腰帶握在手中,細心檢察,公然,在衣帶結的不遠處,看到了淡淡的血指印。
“沈大人,坐下吧。”趙大人笑道,“大理寺查案,豈能讓你親身跑腿?按理說,疑案中的凶犯應由我們大理寺關押,此次直接讓他們帶來放我們大理寺吧。”
“沈大人在找甚麼?”
“倒是沈司直,你方纔說李複的衣服……但是讓你想到了甚麼?”
於長生:“是啊,李哥一向在的。”
劉桐解釋道:“死者濺起的血,再多也不會感染到下身褲帶邊上,這裡有血跡,再加上胸前這個位置的衣領兩邊,衣帶兩端都有血印……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