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到鵬城[第2頁/共3頁]
對於鵬城這座都會,江誠曉得的未幾,但也很多,曉得這座都會毗鄰香港,曉得這座都會是中原第一個經濟特區,但是他不曉得,他所崇拜的殺手之王魅影,就在這座都會餬口過,並且在這座都會留下了很多東西,時至本日,魅影留下的東西仍然存在。
江誠不是個好人,半年前他還在處置殺手這個職業,但他這個不是好人的人,也有著最為悔恨的好人。比如說,現在他所看到的,這幾個正在盜竊彆人財物的小偷。
陽春三月,草長鶯飛,當大部分都會方纔從夏季中復甦的時候,鵬城這座南邊本地都會,已經給了人們熱的感受。街道上到處可見身穿短衣短袖的人,女人們更是早早換上了夏裝,將她們引覺得傲的大長腿揭示在世人麵前,給這座繁華的都會,增加了一道斑斕的風景線。
“你好陳經理,我叫江誠,前幾天和你聯絡過的,你還記得我嗎?”
半年後。
一番通話以後,江誠掛斷了手機,提著行李箱走到了車站劈麵的公交站牌,看了一下公交車行駛線路圖後,就悄悄地等候著112路公交車的前來。
一輛9路公交車緩緩駛了過來,穩穩地停在站台邊,一個穿戴打扮時髦的年青少婦,懷中抱著一個嬰兒,向著車門走了走去,鼓鼓的揹包挎在身後。
“你坐112路公交車,坐七站,到鬆園北路下,公交站牌就在車站的劈麵,重視彆坐反了。你到了後給我來個電話,我讓人疇昔接你。”
江誠見狀立即鬆開對方的手腕,同時向後疾退幾步,避開了向著本身刺過來的匕首。
第二個活是在九個月前,受雇乾掉一個某個當局官員,可他在顛末體味後,發明這是一個好官,他找不到任何來由壓服本身對一個好官動手,因而又放棄了。
他要抓現行,他不會給這幾個小偷,任何抵賴的機遇。
第一個活是在二年前,受雇砍掉某公司老闆的一隻手,可目標身邊有著三個形影不離的保鑣,他跟蹤了二個多月,都找不到動手的機遇,無法之下隻好放棄了,把訂金退給了店主。
一支捲菸抽罷,江誠點頭自嘲一笑,丟掉菸蒂,捂著受傷的手臂站了起來,消逝在了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