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軍

第三十一章 十萬金洋(上)[第2頁/共4頁]

“如何,當鋪還敢貪墨他的當物?”

能以庶出之身,赤手拚搏,一樣做綢緞買賣且能做到與本家平分秋色,孟思遠本人自是極有手腕,也有魄力的。傳聞他現在又醉心於洋務,想要師法西歐,在津門開設紗廠,實業興國。隻是一時資金週轉不靈,就拿了一件東西,到元豐當鋪,週轉了十萬金洋出來。

趙冠侯委任這麼一個智囊,自是有本身的考慮,他的重心不在鍋夥裡,即便做了這個寨主,常日裡首要的時候,還是會陪著蘇寒芝。如果委任本身鍋夥的人做智囊,很能夠呈現二號人物把本身架空,讓本身這個寨主馳名無實的征象。

隻要侯興這類壓不住場子的外來者,纔是抱負的智囊人選。他除了本身以外,再冇有彆人能夠依托,即便想要篡位也做不到。

趙冠侯拍拍侯興的肩膀“侯興兄弟,你此次是幫了我的大忙了,我此主要來錢,第一個就要重謝於你。”

“恰是如此。聽我師兄說,那件東西實在太好了,能值幾十萬大洋,龐玉堂一見以後,就命人把東西送到京裡,給他那叔祖龐寺人送去了。又讓人做了個假貨,拿來亂來孟少爺。當鋪端方,為了不擔任務,寫當票時,不會寫原物,如果您當一件新的狐皮大衣,他也會寫上光板無毛,蟲吃鼠咬。這孟少爺,就是吃了這當票的虧,固然東西不對,但是卻與當票相合,他講不出事理去。他是個販子,如何抵的過這類地痞手腕,想要打官司……又如何打的贏。”

龐金標為防營管帶,作為至公子,就常常帶上幾十號巡兵將津門的暗昌、小煙館以及暗寶局抄拿一空。再將抓到的客人打上一頓,罰上一筆款作為警告,臨走時還要叮囑一句“今跋文住,到龐記開的店鋪裡來,保你甚麼事冇有,到這類不上捐稅的小店,不打你打誰!”

侯興說到此,也是一臉鎮靜“那東西是甚麼,我師兄也說不上來,他是到總號去當的,我師兄在分號,是冇見過的。隻曉得那是孟家的一件重寶,傳聞是當初孟老太爺偏疼小妾,就把這重寶都送了小妾,不給長房。也正因為此,比及孟老太爺剛一死,孟家內部就鬨翻了天,大夫人趁喪發難,名義上是要把孟少爺掃地出門,實際就是逼那件寶貝。但是孟少爺倒好,寧肯本身帶著娘分開孟家,也不肯交東西。能讓孟家抓破臉,那寶貝必定不會差。但是他固然聰明,卻去錯了處所,元豐當吃人不吐骨頭,他拿寶貝到那邊去當,也就是本身去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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