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軍

第三十四章 登門拜訪[第2頁/共5頁]

“這匹綢緞先放在你家裡吧,比及你定下來的時候……再送也不晚。你承諾了孟店主那珠子的事,急不急?如果不急,就緩一緩……或許用不了多久,那珠子就能還給孟先生。”

“孟店主有此美意,我也不推讓了。”趙冠侯並冇在綢緞的題目上表示出推拒,既然他也承認了是友情,那這件事就好辦。要錢的話,不管給多少,本身都要戴德戴德,若成了朋友,那麼這類援助,也就成了朋友間的奉送,本身拿起來,也就理直氣壯。孟思遠畢竟隻是個販子,而不是江湖人,對於這類心機是冇有的。

他的事情畢竟很多,不成能在這裡耐久待下去,待這麼久,已經算是例外,此時是該告彆了。隻是孟思遠此時,已經不把趙冠侯當作一個淺顯的地痞,把對方當作了一個草澤當中的英傑。

孟思遠搖點頭“在大金辦廠,是一條充滿波折的險途,冇人說的清成果會如何樣,如果隻看收益,並不必然就比我運營現在的買賣更好。但是我不得不做。孟家的雲水向以織工取勝,以針法冠絕津門。孟某也曾以此自誇,自發得孟氏針法,夷人萬難企及。”(注:綢緞因為發音不吉,從業職員稱其為雲水以代替,如堿稱秦瓊等,皆為避諱)

趙冠侯倒也不急,總歸有本身這個導師在,她就算想差,也差不到哪去。跟著腿傷的大好,他也終究能夠行動,為孟思遠討回那枚寶珠。

孟思遠在阿爾比昂留學多年,於這首歌曲,自是非常熟諳的,他這類人,與地痞屬於兩個天下,天然也就談不到甚麼友情,更彆說甚麼地久天長。但是自從當珠事發以後,他在官府裡很找了些人,卻冇甚麼用處。龐玉堂的乾係是在宮裡,固然天子目前不掌權而是太後當政,但是畢竟天子就是天子。在天子身邊當差的管事寺人,不是津門縣這邊的官吏所能頡頏的,龐家鐵了心的要黑下這枚珠子,任是誰說話也冇用。

被他打發走的伴計,從內裡跑返來,手上捧的是幾尺大紅綢子,孟思遠卻朝他叮嚀道:“這些賞你了,另去櫃上說一聲,待會給趙懦夫送一匹上好的大紅來。懦夫得此良伴,孟某將來得及道賀,就以這一匹雲水,作為本身的一點情意,還望懦夫笑納。”

推薦小說:

蓋世狂帝 |  豪門盛寵:葉公子的小妖精 |  過期合約[娛樂圈] |  白隱坊 |  北邙輓歌 |  仙王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