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堪回首的往事[第2頁/共3頁]
“我們固然說漂亮,但和這類人,最好不要來往。”
“這首歌,倒貼錢給我都不唱!”
沈夏也冇如何在乎,就順手將腦筋裡的一首歌錄成了歌曲小樣給了高竹。
“不過這也是一件功德。”
“不可不可!”
“姐,我說你還是重視點本身的話,萬一被彆有用心的人錄下來,那你還不得把童淼的粉絲獲咎一個遍啊?”
當然,這些沈夏管不了,他儘管做好本身就行。
“行了,約一下吧,就一個小時以後吧,公司樓下咖啡館。”
二來呢,也是公司想要讓沈夏打造一小我設。
當時他剛出道,一炮而紅。
不問不曉得,一問嚇一跳。
和常鳴的對話,有完整的灌音。
沈夏眯起了眼睛,墮入了回想當中。
二來呢是因為這件事底子不是他做的。
高竹越說越衝動。
作為一個創作型歌手,不靠臉用飯的人,能有這麼狂熱的粉絲個人,也是很可駭的存在。
早晨九點多的時候。
“你說說這童淼,不但給我劈臉蓋臉一通罵啊,還把你重新到腳熱誠了一通。”
一來他是冇想到民氣這麼叵測。
“我作為一個經紀人,天然是樂意看到如許的氣象的。”
高竹還在不斷的嘀嘀咕咕著,一臉的抱怨。
這是高竹給出的評價。
沈夏大為不解。
“誰?我說著名字以後,你絕對不想和他見麵。”
沈夏點了點頭。
這可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高竹嗔怒著白了沈夏一眼。
“那童淼你想見?彆說是你了,我看到他那張臉都感覺噁心。”
“功德?”
以是,這件事,底子就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兒。
“小夏啊,這事兒你也彆急,很輕易查明白的。”
他複出短短的幾天時候,收集上就掀起了這麼大的波瀾。
沈夏一時候也有些茫然了。
“就這類口水歌,讓我唱的確就是華侈我的時候。”
而公司為了給他擴大著名度,以是便讓沈夏寫一首歌給童淼。
“另有那甚麼沈……沈夏對吧,你們藝人是叫這個名吧?”
要曉得,當時固然沈夏剛出道,但最起碼也是熱度高漲不下的一個新人啊。
當然,那四十萬,他也一分冇少的給常鳴打了疇昔。
就算是錢曉雅想要和他見麵,他也不會回絕。
高竹的聲音音量驀地進步。
趙陽濤的房地產公司開辟法度公道合法,而常鳴卻倒置吵嘴……
俄然,沈夏輕聲說了一句。
這兩樣證據,再加上查清楚微博賬號登錄的IP地點,已經足以證明他是被冤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