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謀殺案

第十章 小醜麵具[第2頁/共3頁]

凡是來講,命案現場也是犯法現場,隻如果犯法現場,就有它的特性,現在就是要通過這些特性去尋覓凶手的蛛絲馬跡。

說到犯法現場,天然就離不開地點,魯江涵滅亡的地點就是狀元教誨班的大本營,這裡是一所燒燬的黌舍,通過對犯法現場特性的地點範例分類,這是屬於室內犯法現場,室內犯法現場合指的就是那些處於某種與天然環境相隔斷的修建佈局以內的現場,如房間、公寓、樓房、堆棧乃至是洞窟以內的。

凶手為甚麼要挑選賀清華的辦公室?賀清華的辦公室是拋屍現場還是第一案發明場?

“那好吧,有些事還需求詳細的和你體味一下環境,還要請你回警局裡幫手我們調查。”馬敞亮說道。

但是從幾個目睹證人的證詞中發明,凶手不是陌生人,為甚麼這麼說呢?

這也是一個題目,也需求弄清楚。

因為這個教誨班冇有監控,隻要調取四周的監控看看可疑的人。

目睹者在八點半的時候,看到凶手行凶,是在魯江涵的辦公室,但是發明魯江涵屍身的倒是賀清華的辦公室,這是不是在魯江涵的辦公室殛斃魯江涵以後再拋屍在賀清華的辦公室,這還需求證明,如果凶手是通過某種體例把魯江涵在她的辦公室殛斃以後,毫不留下陳跡的再拋屍在賀清華的辦公室,他這麼做是為甚麼?

白義昭冇有當即回警局,而是留了下來,他現在要做的就是細心闡發命案現場。

明顯這起案子中,是屬於第一種,如果凶手是被害人不熟諳的陌生人的話。

另有最首要的一個啟事,這個陌生人作案的話,他必然要體味作案環境,八點半的時候,此時恰是上課時候,凶手會挑選在這個時候脫手嗎?這個時候,凶手在行凶的時候被人看到了,那麼如果我是一個陌生人作案的人,那麼被髮明以後我會當即挑選逃竄現場,如果是逃竄了,那邊來的俄然停電以及全部房間一點作案的陳跡都冇有?白義昭想到。

同時這裡也是首要現場,是魯江涵事情的地點,作為室內的首要犯法現場,凶手如果是魯江涵不熟諳的陌生人,那麼蓄意殛斃魯江涵,凶手會挑選作案地點,這不是一起隨機殺人的話,那麼凶手在挑選作案地點普通會有幾種範例,第一種就是尾隨目標,然後熟諳目標的餬口規律,作息時候,另有就是常常去的地點。第二種就是綁架,把目標綁架到本身挑選好的作案地點,另有一種就是誘騙,把目標誘騙到本身挑選的作案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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