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最後的信[第1頁/共3頁]
天使們投射過來非常的眼神。
這兩個月以來,我很儘力地不去想起她。
我想我會滴下來的,應當不是口水。
但是即便她已不在人間,我仍然不忍心讓她的靈魂感覺孤傲。因為她說過的,她怕孤傲。
如果我另有一天壽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的胸口很等閒地被扯破,眼淚敏捷地如大水般潰決我的防洪工程。高傲無情的我,再也抵擋不住滿臉的淚水。她終究也改了我的plan,並討回了我積欠她的,兩個月的淚水。
如果把全部浴缸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你愛情的火焰。全部浴缸的水全數倒得出嗎?能夠。
而我哭過嗎?No way!我說過了,我是防洪工程的妙手。將來長江三峽下流的防洪辦法,搞不好我還會參與。如果內心一有PH值小於7的感受,我就會從速上線去看Joke版,讓一些無聊初級黃色的笑話,轉移我的重視力。以是統統都跟客歲9月之前還冇遇見她時一樣,阿泰仍然風騷多情,而我還是有趣無趣。隻是研討室窗外的那隻野貓,彷彿都不叫了。
我想不出繫上另有哪一小我有這類天怒人怨的外號,以是應當是寄給我的信。我拆開一看,內裡有張信紙,另有彆的一個咖啡色的信封。信上寫的是:
而實際餬口中的Jack,到底應不該該對Rose“Never let go”呢?或許他不必擔憂這個題目,因為那隻斑斕的咖啡色胡蝶,永久在貳心中翩翩飛舞著。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從天國飛下來看你。
因為令我飛揚的,不是天使們的目光,
以是,很遺憾,我今後冇法再看到你。
固然實際餬口中的她,已不再能輕舞飛揚。但我仍然但願收集天下裡的她,能持續Flying in Dancing。阿泰常罵我傻,人都走了,還乾這類無聊事做啥?
發信人:FlyinDance@bar(輕舞飛揚)
我記得1月17日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當我趕到榮總時,他們奉告我說:淩晨三點一刻,98病房內飛走了一隻咖啡色的胡蝶。然後我就甚麼也不記得了。
Fly in Dance
就彷彿我但願天空不是藍色的,就彷彿我但願樹木不是綠色的,就彷彿我但願星星不在黑夜裡閃爍,就彷彿我但願太陽不在白日時高照。
“痞子,吃宵夜去吧!學弟請吃鵝肉。”是阿泰在叫我。
信是在一個多月前寄的。
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綠的草原上,穿戴我們第一次見麵時的那套咖啡色係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燒咖啡的鞋襪、像摩卡咖啡的小喇叭褲、像藍山咖啡的毛線衣,還揹著阿誰像Cappuccino咖啡的揹包。照片前麵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