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機遇

第四十一章 章程既定[第1頁/共4頁]

――資政院:為國會下院,來歲公佈議院法與推舉法,肯定名額,停止推舉,維新二年正式開院。

王商再次拖長調子:“聖上口諭:預備立憲之主旨――‘大權統於朝廷,萬機決於眾議,庶政公諸言論’不成擺盪;預備立憲之行動――‘三年初具範圍,六年大見效果,九年完建立憲’不得違逆。”

――戶籍調查:本年已公佈調查戶口章程,來歲調查人戶總數,作為國會推舉根據;維新四年實施戶籍法。

本來,此時正在德國考查憲政的於式枚在得知慈禧超凡規的諡號後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給禮部發來電報指責,說字數遠超越慈安之諡號,“逾禮太過”。打死老虎的事情誰都樂領悟乾,不到半晌工夫,不管保守派也好,激進派也好,大師都將於式枚罵了個狗血淋頭。林廣宇心想,打出慈禧的牌頭公然好使,冇破鈔甚麼力量就讓這個唧唧歪歪的傢夥靠邊站了。

孫老頭的話音剛落,主張緩行的保守派,主張速行的開通派便在朝堂上相互掐了起來,兩邊口水戰不竭,陣容比方纔還要熱烈幾分。前者進犯後者“操之過急”,“取禍之道”,後者痛斥前者“見地不明”、“陳腐亂政”,一時候好不熱烈。不過細心看去,主張速行的要麼是各部中職位較低的新銳,要麼是手握大權的疆臣,而主張緩行的多數是一班老頭和宗室,武將們倒是一邊倒地支撐速行。

――提高教誨:來歲公佈簡易識字講義和百姓必讀講義,改學部為教誨部;維新二年,推行廳州縣簡易識字黌舍;維新三年,創設州裡簡易識字學塾;維新四年,推行州裡簡易識字學塾;維新六年,群眾識字義者需達百分之一,維新七年,達五非常之一;維新八年,達三非常之一。

“諸卿的意義朕都聽明白了,俱是各有各的事理,所謂見仁見智大抵就是此道。”天子起首來了個不偏不倚的表態,然後話鋒一轉又訴起苦來,“反動黨人自不必說,自從宣佈預備立憲後便攻訐當局毫無誠意,行棍騙究竟;其他主張大行憲政的有識之士則痛感朝廷空言敷衍,言語間很有抱怨之意;另有一幫子本來就不附和大行新政、預備立憲的冥頑之徒則公開暗笑,謂朝廷難以結束,朕這個天子,難啊……”

“但廣行新政之大旨仍要對峙。大行太後痛感國度積弊之深,亟待竄改,故死力推行新政,這些年也頗見效果,這一大政方略乾係國運,毫不能擺盪,務必持續廣行。但新政試辦偶然不免有操之過急、倉促行事之憾,又或者各省一鬨而上、千奇百怪、所得非果,既減輕財務困難亦形成民氣混亂。朕仍以穩妥起見為要義,先行試點,確有效果後再予推行。為此特圈定了八到處所先行一步,即直隸、奉天、江蘇、湖北、廣東、浙江、四川、山東,此八處民物敷裕、民智漸開,有先行便當;又圈十二到處所隨後,即河南、吉林、湖南、安徽、江西、福建、廣西、山西、貴州、雲南、陝西,此十二處稍遜一籌,財力亦有不敷;又圈定六到處所為最後,即甘肅包含青海,但有專門的青海辦事大臣、西藏、新疆、內、外蒙古、黑龍江,此六處地瘠民窮,民風亦尚未完整野蠻,不成操之過急,崩壞大局。此後新政行動,先在前八處實施,若果有效果,再向十二處漸行推行,待大有效果以後再在最後六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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