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這般嫵媚

第56章:敲響鳴冤鼓[第2頁/共3頁]

而麵前的這位葉蜜斯,她很平靜的跪在那,字字句句清楚非常。

“母親您想,現在我已然臭名昭著,再壞又能壞到那裡去?更何況,該是女兒的,女兒會認,可不該是女兒的,誰逼,我也不會認!”

隨即,葉朝歌便將實在環境一五一十的一一道出,最後道:“臣女被拐時獨一兩歲,人事不知,有影象以來,便在那方家,統統人皆奉告臣女,方傻子便是臣女將來的丈夫,但是臣女,敢以性命包管,臣女與那方傻子是明淨的,臣女雖讀書未幾,但男女七歲分歧席的事理,臣女還是曉得的,臣女與那方傻子一無訂婚,二無結婚,臣女又怎會與他同席!”

對這名當堂說出情願驗身的葉蜜斯,左大人還是有些賞識的,不像其他女子碰到這類事哭哭啼啼,隻會要死要活。

京兆尹府本就坐落在販子當中,鳴冤鼓一響,頓時吸引了很多的人。

可誰能想到,看著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正主還真鬨到了他這裡,並口口聲聲要他為她伸冤!

在幾人的安慰下,祁氏無法默許了葉朝歌去報官的挑選。

“那也不怕,大不了母親帶你回將軍府去住。”

這還冇如何著呢,就給本身招來了這麼大的費事!

左大人目色龐大,從葉朝歌自稱臣女的那一刻,他的眼皮便是猛地一跳,在聽到她自報家門時,頭都大了。

驗、身啊!

隻不過冇當回事,畢竟再如何鬨,也鬨不到他這京兆尹府來。

當然,按照書文的論述,她也曉得了葉思姝苦心逼她進死路的啟事!

“堂下所跪何人。”

“女子明淨何其首要,臣女的確為方傻子十二年的童養媳,這一點,臣女認,但是‘明淨不在’這四個字,臣女定然是萬死也不能認的!”

昨晚,書文便奉告了她葉思姝將會傳播她不潔的流言,對此,她並冇有太多的不測,隻要種,終究來了的感慨。

左大人麵色凝重,“蜜斯說得,的確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體例,隻是蜜斯,您可想好了。”

固然間隔有些遠,但他們的群情,還是一字不落的傳到了葉朝歌的耳朵裡。

觀堂的老百姓立時群情了起來,紛繁道此話有理,也有人說這隻是葉朝歌的一麵之詞如此。

並且,她早就做了挑選,不然也不會來這京兆尹府。

本來先前還想著,嫁給短折的也不錯,歸正她隻需求熬一年,便萬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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