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仙墓

第26章追兵[第2頁/共4頁]

但是包天對他並冇有甚麼害怕,連通靈境中期的衛仁傑都殺了,還能怕他一個通靈境初期麼?

不過這也不能怪他,要曉得奔犬這類最後級的靈獸那裡追蹤得了曾經的他?作為一個涅槃境修士,多久冇讓奔犬追著跑了?

以是包天一會兒必定隻能殺死這隻奔犬,也必定會被奔犬的朋友持續追蹤。既然發明瞭本身,衛莊的追兵必定就會源源不竭而來。能儘量跑遠一點是一點,包天也隻能如此了。

如此狼狽,證瞭然之前包天已經是拚了命的在逃竄。再搭配上包天那一臉的錯愕、害怕、絕望,直接坐實了他“獵物”的身份。

當然除了衛仁傑以外,另有衛莊的追兵。

衛不樂奸笑一聲,俄然用力抓了一把奔犬背脊上的短鬃。奔犬立即感遭到了衛不樂手掌傳來的號令,喉嚨裡收回“呼嚕嚕”的低吼,“呼”的一下向著包天撲了過來。奔犬但是能夠與獅虎鬥爭的猛犬!

隻是那衛不樂所騎乘的【靈獸】讓包天顧忌不已,靈獸之名不但僅是因為其通靈,更首要的是靈獸已經貫穿了天賦賦氣,便脫了凡品。

衛不樂的馬臉更短了點,這是他很對勁的表示。冇錯,獵物就該有獵物的模樣。包天現在的模樣,與貳心中的猜想完整合適。

他已經向著半屏山以後的【連雲山脈】持續奔馳了三天三夜,一刻都冇敢停歇,現在天氣已經垂垂髮白,也不知跑出去了多遠。

包天約莫著時候差未幾了,他便再度放出了神識,周遭三十裡以內的任何風吹草動都逃不過他的感知。

以是如果他是衛莊莊主,在事發以後第一件要做的就是把獨一的知情者包天抓歸去,存亡不管。因為隻要包天死了,那麼其彆人的封口事情就好做了,這件事的本相就將永久被袒護。

現在衛不樂的馬臉看起來彷彿短了些,這恰是他代替了笑的神采。衛不樂的眼睛鋒利發光,明顯已經追蹤到了他的獵物。

每隔一會兒,約莫半個時候擺佈,他就會開釋入迷識去查探下三十裡外有冇有甚麼非常。

奔犬平生都隻要一個朋友,如果朋友死了,即便是相隔千裡彆的一隻也能感到獲得,然後就會不死不休的去追殺那殺死牠朋友的人。如果追殺失利必定是隻要死,但即便勝利也必定會到朋友屍身邊他殺,以存亡相隨。

驀地包天的眉頭皺了起來,本來就在他火線約莫五六裡以外的處所,一人一獸正在以遠超越他的速率追逐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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