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詐屍[第1頁/共2頁]
棺材裡,是一堆爛成破棉絮的被子,這邊的喪葬風俗,死人入殮,三衣兩被。
土爬子不是武鬆,不成能辦完事了還專門留下名字。
詐屍這事,的確是有,但跟普通人瞭解的詐屍不一樣。
俄然間,一隻手從破棉絮裡伸出來,一下攥住了我的手腕。
如果在普通餬口裡,這本領能夠冇甚麼用,但在特彆環境下,會這麼一手就很牛逼了。
我能夠很賣力的說一句,那都是扯淡。
之前的土爬子取貨,是有端方的。不管坑大坑小,不管陪葬多少,都會嚴格遵守三七開的常例。
詐屍,此次算是碰對人了。
原木棺材側麵所刻的筆跡,讓我很驚奇。
如果僅僅是屍身本身,永久都不成能呈現甚麼成心識的行動。
這筆跡,不是方纔刻上去的。
道北口三駕馬車一貫以沉穩謹慎著稱,如何會辦這類冇菊花的爛事?
敬六合鬼神,這都好瞭解,敬同道,意義就是這單買賣我先來了,我吃肉,厥後的喝湯,不讓同業白手走一趟。
疇昔的古墓,常常被盜挖幾次十幾次乃至幾十次,有些墓較著能看出來已經被開過了,但厥後的人還是會出來,就因為曉得裡頭多少會剩點東西。
詐屍。
我伸出兩根手指,想在棺材內裡再探一探。
對於詐屍最有經曆的,就是兩類人,盜墓賊,趕屍人。
這類招數都是反架著屍身的雙臂,膝蓋頂到對方腰椎上方第五節,一頂一收,屍身的椎骨就會折斷。
破棉絮太礙事,反對了視野,我不曉得棉絮內裡是不是另有甚麼東西。
老斜,大藏,二場,到此一遊,僅以紀念。
“停止!停止!”
盜墓者不能把東西全都拿光,本身最多拿七成,留下三成。
這口槐木棺材裡,埋的應當是個女人。
一堆爛糟糟的棉絮裡,模糊暴露了一團長長的黑髮。
留下的這三成,也有說法,一成敬六合,一成敬鬼神,一成敬同道。
我反壓住那隻手,腰身一擰,直接就把對方從棺材裡硬拖了出來。
手指在棉絮中漸漸的摸索,很快,我就碰到了死者的屍體。
這內裡又能細分出很多種,但總而言之,詐屍隻能夠是遭到外力的影響。
統統的詐屍,都受外力影響,大抵就分兩種,一種是北方常見的,統稱為“術”,另一種是北方常見的,統稱為“蠱”。
這類土爬子保命的招數,我從十來歲開端練,諳練的不能再諳練,把對方從棺材裡拖出來的同一時候,我的膝蓋就已經衝著對方的後腰頂了疇昔。
我漸漸的朝紅頭墳內裡又看了一眼,原木的棺蓋已經被翻開,支棱在棺材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