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

四、苗凱的小城(二)[第2頁/共4頁]

我中場歇息時走進看客們中間,汪佩佩第一個和我說話:“你方纔彈的曲子叫甚麼?”她本能夠問金子奇的,這曲子練過吉他的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或許汪誌高都曉得。“《愛的羅曼史》。汪大蜜斯另有不曉得的事啊?!金子奇嘴裡的你通古知今,隻是遲遲不屑於給我寫歌詞。”我冇籌算說這麼多話,可兒確切有的時候會失控得像個下三濫的賤人。她臉紅了,她真的會臉紅,金子奇冇有吹牛。在如許的酒吧裡,她竟然為我的一句話臉紅。我覺得我早就看懂了她,比金子奇還懂她,但在這一刻,我發明我甚麼都不懂。

人的動機是一顆種子,種下了,施肥,澆水,賜與陽光,就會長得一發不成清算。我做北漂的種子是汪佩佩種下的,她或許一向都不曉得。我們永久不曉得我們何時何地給何人種下過何樣的種子。十五年後再看那年阿誰酒吧統統人的結局,又如何敢猜想哪些是我種下的?!一個汪佩佩的悲劇,已經充足了。好笑的是,在外人看來,我和汪佩佩已然是阿誰小城的傳奇。傳奇裡的痛點除了傳奇中的親曆者,統統人都是湊熱烈的看客。

現在想想,我也不曉得當時為甚麼俄然彈阿誰曲子。這曲子難度並不大,但我一向很難彈好。一是因為曲子本身的色采對比惹人入勝、扣民氣弦,二是因為情感起伏頗難把握,如陣陣波紋般顫抖又複歸安靜,標準和境地都奧妙非常。我自以為做事從不拖泥帶水,恰好這脾氣就壓住了這曲子。我從十歲學吉他時就練這曲子,一練竟是十年。十年來,向來冇有在外人麵前彈起過。即便現在,我也極少再彈。音樂畢竟是連著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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