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

二十六、重逢苗凱(三)[第2頁/共3頁]

他穿過人群走向我,連號召也冇有打,自但是然地把我拉疇昔喝酒。他的朋友們也都很天然地給我讓座,在震耳欲聾的音樂裡,冇有人說話。一杯又一杯純的威士忌像是烈火,把我和苗凱一年半未見的陰霾燃燒殆儘。我們都喝到爛醉,一起回他和幾個模特一起分租的屋子,上床。如果我們都是植物,我們會不會更幸運?身材的反應誠篤而熱烈,喘氣和嘶吼超越了時候的邊界。我是屬於他的,從身到心,從未竄改。這麼顯而易見的究竟,卻冇法說出口。我不曉得他是不是每次都如許帶女孩回家,如許的他還是不是我愛的他?或許,他還在恨我,一年半前曾眼睜睜看我坐上李東明的車甩下他,現在他能夠對勁地讓我完整服從在他的身材之下。這一夜是他對他自負的賠償。這個偶遇的夜晚,冇有人曉得我是誰,他也甚麼都冇說,我就像一個他萍水相逢的一夜情工具,泄慾以後各不相見。淩晨,他還在睡,我走了。我不曉得醒了以後我要和他說些甚麼,說我真的和李東明在一起,一個月後結婚?說我實在愛的是他,但是臨時冇有充足的錢能夠包養他,也曉得他冇法包養我?說我不在乎他和我玩一夜情,因為我也夜夜混酒吧?都是真的,也都不是真的。簡樸的究竟,在實在的社會裡,比純粹的愛情更首要。我和他,即便相逢,也陌不瞭解。

我開端酗酒、泡夜店、狂費錢。我不曉得李東明究竟是如何回事,他完整能夠娶一個更喜好他的錢和勢,更靠近他的家庭背景,更情願逗他高興的女人。有一天,我喝到酣醉,哭著對李東明說:“為甚麼不選彆人,我不配你啊!”他笑得很詭異,讓我酒醒了一半,他說:“你在本身的小天下裡掙紮,自發得聰明,實在很傻。”在他看來,我喜好錢,但不妄圖他的錢,更但願本身去賺到錢;我不愛他,但也冇有任何能夠愛的人,也從未踏出雷池半步,一清二白;我不敷標緻優良,但是是端莊的北大學曆能夠光亮正大地去他家公司事情,太強則像唐糖一樣飛去了全天下,太弱則撐不起門麵。他要的就是如許一個安然的邊界,一個他完整能夠節製的女人。我認識到女人對他來講並不首要,以是,他隻是可巧找到了我這個很輕易節製的女人,便懶得再找。特彆是,我的家庭那麼共同他一起節製我,更是讓他非常費心。我從一進大學開端,一舉一動都在他的視野範圍。他一向掌控著局麵,他曉得我的統統,而我對他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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