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張彩照回明末

第十七章 丁順的故事[第2頁/共4頁]

趙國華轉頭一看,見是丁順站在門口獵奇的看著他手裡的手槍。本來丁順來找趙國華彙報每天的練習成績,見他手裡拿了一把短小精美的物事,像手銃但是又比手銃精美的太多了,因而忍不住問出了聲。

趙國華進了寢室,從枕頭下拿出彈夾,出了寢室,遞給了丁順。丁順衝動得雙手顫抖的接了疇昔,鎮靜的翻看著彈夾,看著彈夾裡那一排整整齊齊的五顆黃亮亮的銅製錐形槍彈,神情越看越凝重。

看他歡暢的模樣,張順一怔,獵奇的問道:“趙兄弟也曉得我徒弟?”

趙國華聽了微微一笑,說道:“丁大哥,這手銃是能夠連發的,隻要裝上彈夾,扣動扳機便可發射,並且不受下雨的影響。”

柱子大名劉鐵柱,在鳴鳳村保安隊三中隊,玉秀是他的未婚妻。

“趙兄弟,你能裝一次銃子我看看嗎?”丁順神情持重的說道。

“三十步?用於防身和侵占也充足了,隻是間隔仇敵近,裝子藥不時候有些來不及,可惜了,這麼精美的手銃。”丁順笑著道。

保安隊的操場裡,十人一排站在一起正在練刺殺。

這天早上,中衛村的幾個婦女正在河邊洗衣服,邊洗邊群情著保安隊的事。

“五十米,哦,也就是三十步擺佈……”趙國華說道。

丁順細心看著這已上了膛的手銃,真是越看越衝動,流著淚,嘴裡喃喃道:“恩師,你白叟家如何也不會想到吧,這世上竟然有如此精美的手銃,這真是……”

“一中隊第一小隊出列。”中隊長孫富喊道。

“哦,弗朗機人傳聞過我徒弟的名字倒是有能夠。”張順想了想說道。

練習刺殺用的是一把三米長的長槍,刺的是一個真人大小的木頭人,前跑三步後,刺中肚子者為合格,刺中胸部者為的是優,每日的刺殺成績計入檔案,月尾統計,合格次數不達標者扣餉銀,優的次數達標者獎銀一兩。這類練習刺殺的體例來自於後代抗戰的電影,在電影裡,不管日軍還是八路軍在刺殺時都是采取這類姿式,這類姿式的好處是下盤穩,刺殺時刺的準,刺的狠。

保安隊已建立三個多月了,看著操場上那熱火朝天的練習場麵,趙國華內心也很歡暢,但是他也曉得,長槍隻是近戰兵器,還必須得有長途打擊兵器,在這三百年前的大明朝,長途的打擊兵器一是火炮,二是弓箭,三是火銃,可這三種兵器各有其範圍性和缺點。大明朝的火炮仿造於葡萄牙,重一千到二千公斤,挪動不便,發射的是實心彈,射程大抵也就一千米擺佈,首要用於守城,造價高而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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