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24.第24章 胡服騎射(一)[第2頁/共3頁]

馬鞍是人類汗青上最首要的發明之一。之前人們都是騎在裸馬的背上,必須用手抓住韁繩或馬鬃,並用雙腿死死的夾緊馬腹才氣騎乘。這類騎馬體例不但輕易頹廢,並且在奔馳的馬背上也難以有效天時用兵器,而在近戰中,騎手的劈砍或刺殺非常輕易落空、兩邊兵刃的撞擊乃至會令騎手從馬背上滑落。是以在很長的一段時候裡,馬隊除了速率占優外,其戰役力是遠不如腳結壯地的步兵的,以是當代馬隊常常在達到目標地後,寧肯上馬作為步兵投入疆場。

比及早晨,在深深的夜色中,一個不幸的黑影拖著磨破的大腿,捂著嗆破皮的屁股,用極力滿身的力量,一步一步挪回了道觀小院裡,然後一頭紮進屋子裡,再也不出來了。

第二天,拿出筆墨,蕭逸開端畫圖,這個行動,把道觀裡統統人嚇得心驚膽顫,“這位小爺又要乾甚麼事?那六邊形的火炕大師但是每天看的到的”,看到蕭逸畫圖:

有如此寶馬而不會騎,就相稱於你有一輛好車卻不會開一樣,隻能看著彆人開著你的好車,帶上女人出去兜風,而你隻能待在後邊的客座上,戀慕的冷靜墮淚……

又到了念【清心咒】的時候,蕭逸明天是趴在蒲團上唸佛的,撅著屁股,伸開著雙腿,雙手撐地,彷彿是在練蛤蟆功,但是小臉上那呲牙咧嘴,不時疼的倒吸幾口寒氣的模樣,說不上的風趣好笑。

實在呢,是因為蕭逸發明本身天生的皮膚黑,哪怕每天躲在屋子裡,身材的色彩也比彆人重的多,穿越那次,被雷電劈掉了一層皮,好不輕易白嫩了幾天,可冇過兩個月,又變黑了……以是跟黑的東西在一起,就烘托的本身不是那麼黑了不是……

因而,後代留下一句歇後語:“無愁侯畫圖-------嚇死小我!”

在這個冇有汽車的期間,騎馬就是最快速、最威風的交通體例了,如果你騎一匹好馬在街上跑一圈,就跟後代開一輛法拉利在北京二環路上兜風是一樣滴,穿越前是窮**絲的蕭逸一向冇有機遇實現這個胡想,現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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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揣著泡女人的巨大胡想,蕭逸大步走向道觀後邊的馬圈,黃鼠送的那兩匹馬都在這裡豢養,平時大牛,馬六就常常騎著兜風,戀慕的他口水流了一地,既然現在那輛“勞斯萊斯幻影-白菜”還不能騎,那麼冇馳名車,有輛二手奧拓也是好的呀,男人總得有輛車……哦,不,是總得有匹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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