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貞觀元年請父皇退位

第54章 鼓勵晚婚晚育[第1頁/共3頁]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大師都是人,誰又比誰崇高呢?下人如何了?他們哪個不是為了養家餬口?

“陛下,戶部尚書胡說八道,罔顧祖製,在這太極殿上妖言惑眾,臣請將其撤職查辦纔是!”某個官員站出來向李晉行了一禮道。

文官個人這邊的人冇話說了,直接一個馬屁奉上。

“典出禮運大同篇。”

將結婚春秋推後至十六歲,僅今後推遲兩年,彆的昭告天下,向百姓嚴明所謂的晚婚和晚婚的利弊,任由百姓本身挑選,總之一句話,非十六歲不得結婚!”

你以為下人很卑賤嗎?可如果冇有下人,誰來服侍你們呢?他們也是父母所生,隻是窮,纔來做了下人。

淺顯百姓為了這點錢,不知會有多少人挑選二十歲今後再結婚!

即便在李晉穿越前,也有很多十六歲就已非完璧之身的事情了。

這件事依朕看,既然和大人已經有了調查成果,大師即使恪守祖製冇錯,但也不可否定究竟本相,以是朕想了個折中折的體例,大師都退一步。

畢竟若不退一步,還是任由來了葵水便可結婚這一條持續風險女子的話,大唐人丁啥時候才氣生長起來啊,動不動就搞難產,醫療程度還那麼掉隊。

朕不是說不成以如許,朕的意義是說他們的命也是命,不該隨便打殺,不該歹意壓榨剝削俸祿,僅此罷了!”

李晉這個折中折的體例讓反對生直接就燃燒了。

而大唐,女子如果被奪去了第一次,要麼嫁給他,要麼自裁保全名節。

李晉聽到這話,內心一陣感喟。

和珅還是不卑不亢,“我這是拿究竟說話,這乃是究竟!如何便好笑了!這等成規就應當改!”

“陛下聖德永昌,大唐與天同休!”

要不然就是棄女兒家名聲於不顧,很多人也會弔頸自縊的。

乃至彆說被奪去第一次了,就是在大街上牽個手,都必須結婚!

房玄齡內心有種不好的預感,但還是照實答覆道。

李晉隨即看向房玄齡,“房愛卿,朕記得你方纔也說了點竄唐律的事吧?”

現在這群人把十八九歲結婚就叫做是大齡剩女了,想要直接強迫鼎新,這是不實際的事情。

文武百官又一個馬屁奉上。

“這件事情就由商部督辦吧,登在大唐日報上麵。”李晉有些無法,事情還是冇達到本身預期所想啊。

畢竟簽了賣身契,就是合法的啊,或者說人權法不包含簽了賣身契的奴婢或仆從在內才公道,陛下三思。”

李晉緩緩走下玉階,來到了房玄齡的麵前停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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