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連鎖經營[第3頁/共3頁]
比擬外籍販子的通暢無阻,唐朝販子能做的,隻是照顧貨色在官方港口等候外商到來。
但目前的環境倒是,大多數的社會資本都被豪族所掌控。
至於大唐現在那群處所豪族一個個究竟都是甚麼德行,就算不消探子彙報李世民氣裡也亮堂的跟個明鏡似得,再清楚不過了。
同時《唐律疏議》規定:擅自照顧物品與唐淺顯百姓買賣,按盜竊罪量刑,最高可判處三千裡流刑。
“服從,陛下。”
這些人大多實際上是外族販子,僅在長安就有四千以上,卻耐久享用使節報酬,領唐朝廷體製內的人為,唐朝每年要給這些人發放貨幣50萬緡,糧食13000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