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司刑丞

第四章 是銀囊還是錢囊[第2頁/共4頁]

王大碗把前麵的事情都說了出來,實在整件事情有也就非常簡樸明白了,和李日知想的一樣。

就見此人長得五大三粗,身高體壯,臉上的皮膚被曬得烏黑,大腦門光禿禿的,頭髮希少,鬍子拉茬,鼻大眼小,嘴巴超大,下巴還往前凸起,長相實在算不上都雅,乃至還稱得上丟臉,估計大多數人看了他的長相,都不會產生靠近之感,如果產生些甚麼事情,說不定還會先入為主,把他當作是好人呢!

鄭剛令頗感驚奇,小孩子他倒是見很多了,可象李日知如許喜好聽案的,倒是頭一回碰到,之前他從冇有重視過,李日知有這個愛好。

李日知卻點頭道:“孃舅,不是如許的,我隻是獵奇破案子是如何回事兒,會不會變成興趣,現在還不曉得,以是不是孃舅不體貼我!”

兩人當場就吵了起來,不但轟動了彆的客人,就連掌櫃的老婆都轟動了,他老婆跑出來幫著吵,伉儷二人合力吵架,王大碗完整不是敵手。

“你還是把興趣變成聽案吧,孃舅願助你一臂之力!”鄭剛令長歎口氣,很有些無法隧道。

榮幸得很,明天在場的客人,被他找到了六七個,不榮幸的是,這六七個客人竟然全都說當時王大碗存的是錢囊,而不是銀囊!

如果那通鋪店的掌櫃吞下了四十幾兩白銀,那他可賺大發了,用這些銀子再開一家通鋪店都充足了。

李日知想了這麼多,可鄭剛令卻冇有,他很善於讀書,但善於讀書,卻不見得也善於斷案。

二堂位於大堂以後,是縣令專門措置公文來往,另有會客的處所,屋子裡的安排簡樸,多以書架為主,整間屋子被一座大屏風隔成兩個小半間,前半間是會客和辦公用的,後半間放著一張胡床,是供縣令小憩用的。

按著王大碗的脾氣來推算,通鋪店應當是可覺得客人保管東西的,而王大碗也必然是這麼做了,隻是不知在做的過程中,不知出了甚麼忽略!

普通來講,隻要最貧困的百姓,纔會挑選住這類店,固然留宿的前提差,但勝在便宜。

鄭剛令問的這句話,直接就把王大碗給問哭了,他之以是想要投河他殺,就是因為收上來的銀錢冇了,他冇法回家去處店主交代,一時氣苦,這纔想尋短見。

鄭剛令擺手道:“平常百姓見本官,隻不過揖手施禮罷了,你卻下跪叩首,這於禮分歧,想必你有求本官之事,且說來聽聽,如有冤情委曲,隻要在本官的統領以內,本官為你做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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