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什麼?原來是烏龍事件[第1頁/共2頁]
“身穿鎧甲之人道:是!安然郡王殿下”
來者何人?速速報上名來。
“大人,確切那天早晨,我出來夜宵的時候,我發明,我雞棚裡的雞叫了一聲以後就冇叫了,但是這並不是天然的叫,我有所擔憂以是去看了一下,但是呢?這一看,還不要緊,瞥見了一小我,在那邊鬼鬼祟祟的,並且還抱著我一隻雞,緩慢的走了”。
官員想到:這劉漢不錯呀!取取瞭如許一個和順賢淑的妻,並且還知禮節的,八輩子不知那裡來的福分。
一個身穿粗陋的中年婦女來到。
“好啦好啦,寂靜寂靜,本官現在訊斷,牛奔無中生有,補償劉漢,十貫錢,行了,訊斷完成,下堂。”
“隻想著就是太帥了吧!”
我剛想拿棍子打死他,未曾想到他敏捷的走了,但我走之前,我看清了他的麵龐,就是你劉漢。
“你們起來,本官這裡不興跪”,兩人在家人的伴隨下站了起來,劉漢那種怨毒的眼睛啊看著,牛奔直髮冷。
這 ~ 這絕對不成能,我親眼所見的是他,這不成能,我親眼所見的就是他劉漢,我九年的雞就如許冇了嗎?牛奔眼裡閃過一絲可駭哭鬨道。
“民婦見過,大人,中年婦女,向官員行了一禮。”
牛奔你說,劉漢偷了,你的雞,你可有證據,你無證據就不要,亂胡說,公堂之上是講證據的這位官員講道。
你,血口噴人,當天早晨我一向在家裡,你不信可問問我的老婆,張劉氏,我可否一向呆在家裡,有冇有像你說的一樣,去你雞棚偷你雞了,劉漢持續反擊道。
大人,這個卑鄙小人偷我家雞,並且竟然還不承認,我家不幸的雞養了九年,就如許被他吃了,這是我省吃儉用養的呀!嗚嗚…地痞帶著一絲哭腔道。
劉漢持續辯駁道:你!含血噴人,我豈會偷你的雞,我家裡本身就有,為何要來你家偷你,另有明天早晨你哪隻眼睛瞥見的是我,入夜濛濛的看不見臉龐,你如何瞥見我的,你說你還不是血口噴人。
那官員道:起來吧!不必多禮,你說說明天早晨劉漢是不是在家裡,在家裡他就無罪,冇在家裡,他就有罪,照實招來。
納尼,這訊斷也太輕鬆了吧!就如許就能判了,這也太輕鬆了吧!並且能夠還證據不敷的環境下就如許判,不過這是最輕限度的公允了,這幸虧是地點地唐朝貞觀年間,訊斷的官員夠公允,如果在亂世的朝代,那這小我就完了,李雲天看著這想到,但還冇容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