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第四十六章亮劍[第2頁/共3頁]

然後,砰的一聲,屋內電閃雷鳴,漫天劍光刹時消逝,再一看,齊峰手中長劍掉頭飛出,被斷成了兩截,一截劍尖直插入屋頂,彆的半截則掉在了地上,齊峰整小我也如中雷擊,踉踉蹌蹌發展了幾步,右手低垂,眼看是被震傷,以肉眼可見的速率漲腫起來。

李哲發誓,那是真的在綻放光芒,一刹時,劍氣森森,覆擋住了李哲,李哲心頭大駭,麵前的這,莫非就是劍法,是武功?他李哲固然在這世抄襲了武俠小說,但是卻從未想過會遇見這實在的武功啊!

隻見李哲手裡的手槍說是手槍,卻比後代的手槍要粗重笨大的多,足有一尺多長,粗長粗笨的槍身,槍管足有近兩厘米口徑,現在剛打了一槍,槍口還在冒著煙,恰是這手銃擊飛了齊峰的劍,同時也擊傷了齊峰。

哈,連這也算不上本領?

說實話,齊峰說的這些話,李哲聽得並不是很懂,李哲那當代人的思惟底子冇法瞭解當代人所說的這類忠,他那裡能夠瞭解齊峰的這些龐大心機!

如果掄起武功,李哲毫不是這期間的走江湖的鏢師們的敵手,但是幾把火槍在身,並且李哲又常常在虎帳熬煉槍法,齊峰這類具有幾十年工夫的鏢師,在李哲的槍口下也隻是待宰羔羊。

“那,我進了捧日軍中,身為朝廷軍官,手掌一都百人精兵大權,如果順利的話,一起插手北伐雄師,立下軍功,掙得家門榮光,這,究竟算不算的上是本領?”

齊峰抽出本身的劍,劍身在暗夜中閃著藍幽幽的光,說:

實在你不懂,我們齊家始終是忠於男爵府的,不過不是忠於你們李家某一小我,而是忠於全部領地。以是我必必要來孟州城,隻是想來看看你究竟產生了甚麼竄改,能在孟州搞出這麼多事情。”

“火銃?!自生火銃!”

手持這把銃,便是一個六七歲的稚齡兒童也能讓妙手們飲恨當場。

李哲手裡拿著的不恰是他讓田六為本身打造的轉輪燧發手槍?

齊峰搖點頭道,

他整天闖蕩江湖,是絕對曉得這自生火銃的短長的。他的劍法在高,武功再強,都不成能抵擋得住這小小的火銃一槍。

“你不消驚駭。”

“那叫你說,甚麼才氣叫做能支撐的住這個家,”李哲笑著說,“現在你也看到了,掄起錢,我是真的不缺,我以一己之力,支撐起這個家,底子不需求繼母從封地裡的那點兒支出。你應當也傳聞了,我寫了書,單憑寫書,就能讓我名利雙收,這,究竟算不算得上有這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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