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官人

第三十四章:家財萬貫[第2頁/共3頁]

公然,女人都需求誇獎的,張秦氏聽了這句話,笑逐顏開地說道:“傻兒,孃親都老了,便是年青時,麵貌也是及不上青樓行首的。不過啊,吾兒如果能擄獲那李行首的芳心,給她贖身,納作妾侍也是極好的。孃親曉得,能做上行首的,都是極其聰明的女子。琴棋書畫,經籍文籍,焚香喝茶,插花掛畫,詩詞歌賦無所不精。如此女子,除卻出身,也是良配了。與那些大師閨秀比擬,也不遑多讓的。”

如果想為官妓贖身很難,要碰到一個有權力的士大夫把她當作知音,纔有能夠離開苦海。如果李行首是官妓,說不定真的被那章衙內到手了。幼年多金,還是當朝宰相之孫,為她贖身是冇題目的。但是很可惜,李行首並非官妓,她是私妓,賣身契在“和樂樓”,並不需求章衙內的衙內身份來幫手贖身。以是,李行首對衙內也好,大族子也好,乃至平頭百姓也好,幾近都是一視同仁的。這也是張秦氏的底氣地點,如果論權力,“大桶張家”毫無上風可言。但是論財力,汴梁城表裡,能比得上“大桶張家”的,還真的冇多少個。

張正書點了點頭,冇有答話。

看著張正書頭也不回地走掉,張秦氏也是有點發楞,很久才苦笑道:“這個傻兒……”

“嗯,吃飽了……”張正書隨口應道,這幅病秧子一樣的身材,也吃不下太多的東西。或許等他的人物品級提上去以後,會吃多點吧?

“吾兒但是意動了?”

張正書含混地說道:“再說罷,人家李行首,都不曉得願不肯意呢……”

“軒奴,在想甚麼呢?莫非是在想李行首了?”

張秦氏有些欣喜地問道,不管娶妻還是納妾,還不是要傳宗接代的麼?不管是正妻所出,還是妾侍所出,一樣都是擔當香火的啊!

不知為何,張正書這個“娘”字說出口,好似天生一樣順溜。或許是出於慚愧,這一聲“娘”,倒也不算叫得很難堪。

這是實話,你有錢給人家贖身,人家也能夠不承情的,便是那“和樂樓”的老鴇,也不會放人。要曉得,這老鴇為了培養一個花魁,但是從小就開端培養的了,破鈔的時候都夠嗆。不狠狠撈一筆,如何對得起破鈔的時候?再一個,宋朝的《天聖令》也規定了,不管是仆從還是樂籍女子,隻要給仆人辦事滿十年,就主動獲得自在身。而隻要樂籍女子隻要拿出贖身的錢來,隨時都能夠贖身,老鴇還不得不放人。因為一旦鬨到官府,這個不放人的老鴇不但要賠上一筆钜款,還要下獄。當然了,他報酬樂籍女子贖身,樂籍女子不承情回絕,也是能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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