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第一公子

第二十三章 你錢不夠[第3頁/共4頁]

一貫錢不算多,但是也很多,不是趙承嗣捨不得,實在是因為給他多的話,也不方麵照顧不是嗎,再說了他本身給他贖身都花掉了一百兩,還在乎這一點錢嗎?

連一個名字都冇有,就寫上了父,然後按了指模,當初王鴇母如何這麼等閒的就將他給買了下來,阿誰時候汗青才三歲。

趙承嗣接過信也冇有隨即翻開,隻是看了一下上麵的字體,這上麵寫著趙承嗣親啟,這就是給他的,清秀的小字,也見過,恰是清雅的手筆,這恰是清雅寫給他的。

“王媽媽這是如何了,表情不佳,是誰惹您了奉告我,我去清算他,竟然敢惹我們王媽媽,真是不曉得天高地厚!”

特彆是在青樓,除非是青樓的花魁,其他的人都很便宜,一百兩還是看的趙承嗣有錢,最多十幾兩或者二十幾兩就搞定了。

“你另有臉問我是誰,還不是你小子,是我麗春院的人,竟然還替人家贖身,你這是拆老孃的台呀嗎,你要曉得你現在還是老孃的人呢!”

“那啥王媽媽,這不是為我們麗春院著想嗎,你看我給麗春院帶來了多大的好處,汗青如許的人還未幾的是,留在這裡也就是賠錢貨,並且吃的還很多,以是放他分開對您也冇有甚麼喪失吧,並且我但是支出來了一百兩白銀的代價,這翻了多少倍,您也冇有虧損不是嗎?”

不再是阿誰北裡院的小廝了,汗青做出來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決定,既然本身冇有姓,那就跟著趙承嗣的姓,趙,從今今後他的名字就是趙汗青了。

三百六十兩也就是三六十萬文,和清雅的贖身之資還差了一大截,當初清雅的贖身錢王老鴇開出來的是代價是一萬貫,換成黃金也就是一千兩,現在一半還不到。【零↑九△小↓說△網】

送走朱二哥以後,這邊林楓就直接的去找了老鴇說要先給汗青贖身,幫忙汗青離開奴籍,汗青如許的人還真的不貴,比當初的趙承嗣差未幾一百貫合計成白銀也就是一百兩罷了,這還是老鴇不想要放人的原因,要不然早就放人了,要曉得人是最不值錢的了。

還不見得有人買,老鴇恰是看中了這一點,而趙承嗣也冇說甚麼,直接付錢將取回了汗青的賣身契,當初汗青被人賣的時候,才兩貫錢,上麵寫的是汗青的父母立的字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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