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凶器[第1頁/共5頁]
各式百般的槍都有,長的、短的,古樸的、新潮的,像是一個新奇的槍支擺設館。
雖低劣,卻溫馨,無憂無慮的童年就這麼一點點疇昔了。
樹乾之上立時呈現密密麻麻的一窩洞穴。
淩楓揉著發痛的腦門,低著頭嘟嚷道:“你也冇說不能動啊……”
順手將打來的海魚丟在船上,一躍登陸,沉著臉大步向密林走去。
“但願老爸彆趕上這場雨吧……”
“……還練不練?”
“到底你還是碰了槍!”
除了酒以外,鐵櫃裡最多的東西就是槍了。
招式簡樸以是淩楓練得很快,幾近一天不到便已將全數招式服膺於心。
“糟糕!”看清來人的淩楓頓時大驚:“爸!”
大明帝國事答應百姓合法持槍的,隻要顛末考覈,拿到持槍證,即便是帶著槍出門,警.察也隻會多看兩眼。這還是在大明本土,如果在外洋的殖民地,即便真是持槍傷人,隻要對方不是大明本國人,本地警方也大多對付了事。
開過真的槍後,心中那份豪情便再也按捺不住了,若不是內裡暴雨滂湃,真想立馬衝出去找個處所嚐嚐槍法。
畢竟冇有那份迷戀……
淩爸一停,疑問道:“甚麼題目?”
頂著頭上幾個大包,穿越在大院裡,或是藏身於陽台、或是伸直在樹後,在樓與樓之間的冷巷中迂迴包抄,一邊低聲呼喊隊友,一邊四周張望、警戒……
槍一斷,淩爸較著愣了半晌,低下腦袋,呆呆地看動手中的斷槍。
“槍這類凶器,懵懂無知隻會害人害己,你既已碰了,天然該學著完整掌控好它!”
點了火,架起小鍋,淩楓竟有閒情高雅脫手炒了兩個小菜,這本領不消想也曉得,之前的書白癡淩楓是必定不會的。
“你能這麼想,我很欣喜!”淩爸看著兒子,笑著點頭。
提及來隻相處了一月不到,對於淩楓這個三十多歲的“老男人”來講,四十出頭的淩爸也不過兄長般的年紀,固然嘴裡叫著爸,但內心上實在難以將其視作父親普通的角色。
“練!”
很快,重新回到密林的小獸們便圍在密林的內裡,饒有興趣地看著沙岸上正在追逐的父子二人,呆萌呆萌的眼神中儘是戲謔。
就如淩爸所說,刀法招式當真簡練瞭然,但一招一式卻都帶著森然的寒意。
“如許吧,你在此再練幾日,我出海去撒幾網,打些魚返來,免得歸去以後叫人思疑!”
“啊?”淩楓愣了一下,繼而悻悻笑道:“這……這不也冇出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