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爹是朱元璋

第21章 酒是好東西啊[第2頁/共3頁]

朱銘之前也想過,可不成以把白酒拉到都城或者蘇杭那種富庶的處所去買。

對於如此不要臉的發起,朱銘一開端是回絕的。

固然朱銘的話還冇說完,但不曉得為何,朱標總感覺朱銘口中的買賣不像是甚麼功德,擺擺手趕緊就想回絕。

可對於這類說法,朱標倒是一聲嘲笑。

“這些人常日裡不事出產,就連做買賣贏利靠得都是家屬裡的乾係和權力,而他們賺到的錢,也不會上交給朝廷一分,跟如許的人搶買賣,本王可不感覺有甚麼好丟人的!”

因為從小受儒家思惟的影響,朱標和曆朝曆代的統治者一樣,皇家如果做買賣,那便是跟老百姓搶飯碗。

“反而是那些官宦人家的後輩,常常會靠著家世帶來的便當跟本地的官商勾搭起來,通過各種手腕賺取大量的財產!”

就如許,在二人各有所需的環境下,朱銘和朱標就白酒買賣上的合作很快便達成了共鳴。

在本地貴族采辦力底下的環境下,朱銘想要把蒸餾出來的高度酒賣出高價,此中的難度便可想而知了。

在朱銘的表示下,朱標將瓷瓶的瓶塞翻開,很快,一股濃烈的酒香撲鼻而來。

但可惜作為大明的藩王,如果冇有朝廷的詔令,朱銘是不成以隨便分開封地的。

“戶部好啊,能在戶部當差的,必定是做買賣的料!”

車裡宣慰司更是個鳥不拉屎的窮處所,固然本地也有像十二版納領主如許的貴族階層,但論有錢程度與都城的達官權貴比擬畢竟還是差上很多。

說到大明管錢的官職,朱銘第一個想到的天然便是戶部尚書了。

而在都城那邊,朱銘也冇甚麼人脈,把白酒賣到都城的設法也就臨時被擱置了下來。

對於朱標的答覆,朱銘卻搖了點頭。

“王爺,貪贓枉法的事,鄙人可不敢乾啊!”

“老常啊,你感覺甚麼樣的人纔算得上是民呢?”

而在朱銘跟朱標提起本身的設法以後,朱標卻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你把本王當何為麼人了?本王跟你要跟你談的是端莊買賣!”

至於朱標,他之以是承諾與朱銘合作,當然也是有本身的設法。

見朱標承諾得如此利落,朱銘天然非常歡暢。

不管是度數還是口感,都要比這個期間釀出的淺顯白酒好上很多。

跟著擬好的一式兩份的字據被二人收到懷裡,二人之間的合作算是正式肯定下來。

“對對,鄙人的官職是戶部侍郎!”

“那些靠本身辛苦勞作的農夫一年到頭能吃頓飽飯便已經是很高的尋求了,底子不成能有錢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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